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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出庭作证更符合法治精神

2006-0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江苏镇江京口区法院在审理一起贩毒案件时,不再采纳侦查人员的“情况说明”,而是要求侦查人员直接出庭作证。

毛立新在新京报上发表评论指出,在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却不常见。为什么警察不出庭呢?关键之处,在于特权思想作怪及法院司法权威缺乏。在一些警察心里,出庭作证,与刑事被告人及律师对簿公堂,

实在是降低身份、有辱形象。他建议,不妨从警察出庭作证做起,以此作为培养警察法治意识、树立法院司法权威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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