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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前言

2006-01-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兴旺发达、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一起,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这一

制度的不断完善,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根据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5年的实践,我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5点:

第一,必须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经过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实践形成和充分证明了的,并已写入宪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做好人大工作始终要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和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第二,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人大一定要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人民的重托,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志,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保持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

第三,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总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人大通过制定法律、做出决定行使国家权力。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依法公正司法。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目的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种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必要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

第四,必须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与实行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任何法律、做出任何决定,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注意每部法律案和每项决议案在表决前的协商过程,法律案一般要经过三审,做到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既维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又尊重少数人的意见,最后才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第五,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产生新的问题,因此人大工作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摸索新的经验和做法。人大工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重视地方各级人大开拓性的工作,把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本书是以我在人大工作5年的日记为主线,辅之以有关讲话、工作笔记、全议记录等编辑而成的。包括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国家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外事方面也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对贯彻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发挥了一定作用。由于篇幅所限,这部分内容没有收入本书,将另找机会编辑成集。

本书在编辑中采用了以下做法:第一,突出重点。人大的主要工作是立法和监督。九届全国人大任期内,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113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22次,听取专题工作报告40次。面对这样繁多的工作,只能择其要而选之。第二,按专题内容编辑。本书共26章,冠以章名和小标题。有的章节把立法和相应的执法检查编辑在一起。有的章节把立法与法制讲座编辑在一起。人大自身建设虽然单列一章,但有些内容也分别放在了其他章节中。第三,各章以时间为序,即每一章内的日记原则上按时间顺序编辑。由于有的章节时间跨度较长,有的较短。因此各章篇幅也有所不同。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此书时,把相关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本书还选用了一些照片。由于人大工作的性质,有关会议和人物的照片比较多,外景照片比较少。

此书难免有不当之处,请读者予以指正。

李鹏

200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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