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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机制的心理学解读

2006-0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林崇德 我有话说
创新是学术精神的灵魂,是科学发展的推动力。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能力。

学术研究的创新归根到底是研究者经过深入的思考活动产生新颖的、独特且有意义的成果的过程。就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而言,有很多问题需要心理学

工作者加以研究。

1.创新的影响因素问题。何以能够创新?换言之,有哪些因素影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创新作为研究者个体的心理活动,他的知识经验、专业特长、创新意识、人格特点等等都可能影响其学术创新能力或成果的原创程度。此外,还有社会因素,例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制度保证、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创新的社会激励机制等等,也会有所影响。然而,具体到哲学社会科学每个主要的学科领域,这些因素如何起作用,都值得心理学家深入探讨和反思。

2.创新的个体差异问题。同样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创新,而有的人虽努力拼搏却作不出任何原创性成果?这就是个体差异问题。心理学家一方面要从理论层面探讨创新能力存在个体差异的原因,另一方面又要面向实践,帮助甄别个体创新能力的高低或发展方向。例如,一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究竟该批给哪一位申请者?我们当然希望给创新能力强的人,然而如何从多名申请者中甄选出创新能力最高的一位?这或许需要心理学家和不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合作制定出科学的筛选标准和工具。

3.创新的过程问题。在每个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里都有一批学者作出了杰出的创造性成就,从而推动了理论进步,并为社会实践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些原创性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是在什么情况下,经过哪些思考活动才作出的?这或许值得每个领域的科学家以及心理学家来探讨。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就为年轻一代或未来的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依据。

4.创新的群体机制问题。虽然很多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成果都是由个体完成的,然而,随着学科分化与整合的加剧,随着所研究问题复杂性的增加,越来越需要由来自不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家组成的群体或学者群体共同合作完成某种创新。这种群体的组织结构、团体动力学特征都会影响合作的效果。这方面有很多规律亟待探讨。

这里只是简单提出并分析了几个与创新研究有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心理学已经提供了某些重要的思路,然而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这种“工作”一是指比较纯粹的研究工作,即心理学家应该承担起探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以及所有领域科学家创新的心理机制问题的责任;另外还指实际的工作,即心理学家可以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甄别工作提供实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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