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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辉醉酒驾驶案的意味

2006-0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日前,香港媒体报道了著名艺人梁家辉醉酒驾驶一案的最终审判结果:梁被判监禁两个月,缓刑3年,并被罚款1万元及停牌3年。梁的辩护律师认为判决比预期的重。梁家辉发表声明表示“同意及接受法院之判决。”

人民日报刊登王尧的署名文章指出,在香港,明星等公众人物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已成共识。基于这

种观念,几年前,一位因漏税而入狱的香港女名人,出狱后特意致信媒体,为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而道歉。基于这种观念,当法官对梁家辉“严格要求”时,他坦然接受,认为“很合适”。希望内地的公众人物们,也能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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