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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可获50元至1万元奖励

2006-0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兵、汪丽娟 我有话说
老百姓都知道以往见义勇为者会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而向政法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除了一些专门发布悬赏通告的大要案外,却很少有举报人会得到奖金。而这一情况在浙江省湖州市范围内将会有很大的改变了。湖州市公安局日前出台《湖州市公安局有偿举报制度》,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将分别设立有偿举报奖励基金,从今年
1月15日起在全市实行有偿举报制度。

除了个别专门公布悬赏金额的大要案外,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核查,为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等起到重要作用的,由承办的公安机关给予第一举报人或主要举报人50元至1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据悉,目前在全国,除了一些特别重大的案件实行个案专门悬赏,以及部分警种有专门的针对性的悬赏措施外,像湖州警方这样在整个公安系统全面实施有偿举报制度的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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