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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和保证

2006-01-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林艳梅 我有话说

由中央党校哲学部、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委党校、中共岳阳市委共同主办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理论研讨会,近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3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关系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与会同志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实际上是“三农”问题。面对日益拉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仍然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等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点在“三农”,难点在“三农”,关键在“三农”,同时,最后的突破口也在“三农”,出路还在“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经济发展是前提,但却不能被视为惟一重要的因素,而应在全面和总体的意义上,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将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解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形态。应重视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和发展性问题。对于不同的发展地区,不同的发展阶段,新农村建设都应提出不同的要求,绝不能通用一个标准,搞一刀切。新农村建设不能一窝蜂,不能简单化、片面化。

与会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实现,关键在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作为我们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联系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根本组织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就是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村的经济社会生活都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后于农村改革发展客观形势的需要,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如年龄结构老化,组织结构松散,整体素质不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较弱,作风不正,威信不高,活动经费来源不足等等。对此,与会专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三条基本思路和建议。第一,努力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一个“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层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造血功能。第二,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引领农民脱贫致富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三,大力鼓励机制和制度创新,在符合党章规定和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党建工作的新方法与新路径。

自2002年12月起,湖南省湘阴县开始启动“第一书记”制度,从县直机关选派党员干部到各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职责是帮助、指导、协调村党支部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建强一个班子、发展一批党员、培育一批农村经济亮点、引进一个项目或一笔资金、确保一方稳定。对于湘阴县的经验和做法,与会同志在总体上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而有效的措施,应该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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