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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效国家,三星做公益的理念源头”

2006-0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方祥生 肖连兵 我有话说
“受中国人民爱戴的企业,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走进位于北京的中国三星集团总部,一行红色的大字首先跃入眼帘。大中华区三星集团总裁朴根熙先生说,这是中国三星集团的两个口号,更是他对在华5万多三星员工的要
求和考核指标。

朴总裁说,当年确定这一企业理念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做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二是做中国人民“爱戴”的企业。他和企业领导层最后选择了“爱戴”。他说,从字面看,两者都有喜欢的意思,但爱戴的内涵更深,还有尊敬、信赖的意思。“喜爱”和“爱戴”的区别就像“握手”和“拥抱”的差别。如果我们只做与中国人民“握手”的企业,我们的生意也可以不错,也可通过积极纳税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作贡献,通过提供高科技新产品来改善中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但这是远远不够的。一个好的企业应该超越只通过经营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水平。一个企业如能通过社会公益活动与中国人民同甘共苦,共同面对困难,它才可能成为中国人民想与之拥抱,并给予拥抱的企业。特别是在“爱戴”的后面,加上了“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这更明确地体现了三星集团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理念。

三星集团于1938年在韩国创立。当时的创始人提出了三项原则:一是实业报国,二是人才第一,三是追求合理。这些原则相辅相成,其中做事业必须报效国家是核心,这也是中国三星集团进行社会公益活动的理念源头。

三星集团李健熙会长1987年上任后,进一步提出了“共享经营”的理念,主张将集团的经营成果与周围的困难人群共享,给他们带去梦想和希望。这里的经营成果不仅指利润,也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和企业的发展经验。他认为,“贡献社会是企业的最高美德”。1993年他又提出,“企业如果不为社会做贡献,将会灭亡”。道理很简单,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就得不到百姓的信任,而缺乏信任的企业,必将无法生存。朴先生说,作为企业负责人,他要为股东创造利润;为国家创造税收;为职工改善待遇;为社会多做贡献。做公益活动已成为国际型企业的普遍现象,企业想赢得别人的尊敬,就必须做公益。通过公益活动走进人民,必然会改善企业形象,产生良性循环。

这方面,三星人有许多引以为豪的案例。朴总裁说,上世纪90年代初,韩国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农村地区还相对贫困、相对落后。当时,三星集团的领导层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不仅熟悉农村,更对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有一种特殊的情感。他们提出,三星集团旗下的企业要帮助农村发展,一个企业帮助一个村,要结成“一帮一”的对子,要长期帮下去。此事做起来以后,得到了媒体和舆论的支持,参与的企业越来越多。起初只是私营企业,后来扩大到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政府机关。2004年将这一活动正式取名为“一社一村”活动。现在,韩国已有8300多个村庄与企业结成对子,直接受益的农村家庭超过96万个。在三星集团的倡导和推动下,“一社一村”活动早已成为一项全国性的公益活动。到2005年,在韩国的三星企业已与200个村庄结成对子,已从“一社一村”走向“一社多村”。在许多企业的帮助下,韩国农村加快了融入社会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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