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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里的“公民诉讼代理人”

2006-01-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2005年11月24日,一场很普通的刑事附带民事审理案件在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然而,不普通的是坐在代理律师席位上的是一个名叫赖泽辉的暨南大学珠海学院法学系三年级学生,他正以“公民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无偿地

为他的当事人――一个素不相识的临时工依法讨回公道。经过一番紧张的法庭调查和案件审理,赖泽辉的当事人郭文杰未花一分钱的律师费,就获得了49446.7元的赔偿金,郭文杰此前花销的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等都有了着落。

2004年9月27日,城市清洁工黄女士在给她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暨南大学珠海学院2002级法学系学生梁沐周、古东?两位“公民诉讼代理人”的帮助下赢得了官司,从原供职单位拿到5400元的经济补偿金。

记者从珠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像赖泽辉、梁沐周、古东?这样无偿地为普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大约有好几十人,经他们手打赢的官司不下百例。他们虽然还没有取得律师资格,也没有真正走上社会,但他们能够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年轻人的刻苦钻研精神,专给那些有了冤屈又打不起官司的普通老百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同时也提升了当代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当地群众骄傲地称赞他们真正是“咱老百姓的公民诉讼代理人”。

赖泽辉同学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帮助的人很多,而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更多。在校大学生在得到亲人、老师、朋友和社会帮助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遭遇不幸和贫困的人们做些有益的事情,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有人说这个世界太冷漠,也有人说,当代大学生太冷酷。可是,我要说,只要你把心打开,把你的手伸出来,你的世界就会充满阳光!

记者随想:当临时工郭文杰无故被歹徒打伤住院想打官司而又因为无力承担4000多元的律师费而忍气吞声的时候;当清洁工黄女士那索赔数额只有5400元的小案子在富庶一方的沿海经济特区几乎找不到愿意代理的律师的时候……这些在校大学生们勇敢地站到了弱者的身边,为这些社会弱者张扬起道义的旗帜。他们的举动并非惊天动地,他们能做的服务并不显赫一时,他们中有的同学自身就是交不起学杂费的贫困大学生,有的靠做三、四份家教或其他临时兼职维持学业,然而,他们却把自己和高尚联系在了一起,把所学知识和社会公德结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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