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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往美国市场电池扫清障碍

2006-01-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7日电美国联邦巡回法院25日作出判决:美国劲量公司状告中国电池企业的337案件向该院提起的上诉失败。这意味着美国劲量公司在此次针对中国电池企业的专利案件中彻底败诉,南孚等7家中国电池企业获得全面胜利。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

37电池调查申请,称中国内地南孚电池、中银(宁波)电池、四川长虹等7家企业侵害其无汞碱性电池专利权,中国电池协会为此积极组织各企业应诉;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337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美国劲量电池专利无效,终止了美国ITC对337电池调查案的调查,推翻了2004年6月2日美国ITC布洛克行政法官所作的对中国电池行业不利的初裁。美国劲量公司在2004年10月10日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但此次劲量公司的被告对象不是中国电池企业,而是判决其专利无效的美国ITC。考虑到事件对中国电池行业的重要性,中国电池协会仍然继续组织有关电池企业积极配合美国ITC应诉。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此次作出的判决,不仅意味着美国ITC在2004年10月4日作出的判决有效,更重要的是为中国电池进入美国市场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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