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岳阳干部问责:无为就是过

2006-0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曹建文 我有话说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区委书记戴新果明显感到压力。作为区里的一把手,他不仅要主持所在区的党委全面工作,还要确保区里的各项发展战略目标能保质保量完成。因为按照岳阳市委、市政府去年7月底开始对党员干

部实行的“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干部问责制度,如果对“本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的事项,措施不力,未能如质如量如期完成”以及“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班子疏于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干部队伍中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都将进行问责,追究无为责任。

面对记者采访,戴新果坦言现在身上的担子更重,为官责任更大了。不仅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没完成好可能被“问责”,所在班子不团结、所带队伍出问题也有可能让他掉“帽子”。

2005年7月25日,岳阳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开始正式推行“有错无为”问责制度。从这以后,在这个地处湘北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无为问责”开始成为干部头上的“紧箍咒”。

戴“帽子”与摘“帽子”

“有错无为问责”办法推行近半年来,当地党委、政府对“有错无为”党员干部大胆问责,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积极探索。

“无为问责”制度的策划者、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错无为”问责制度正在向纵深推进,问责的主体已经由“有错”干部转向“无为”干部。岳阳市“有错无为问责”制度所称的“无为行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他们规定,对领导干部“有错无为行为”,轻则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重则降职使用、责令辞职或免职。

君山区副区长陈某是岳阳市干部问责制实行以来被“问”倒的第一位处级干部。关于他被问责的原因社会流传最广的版本是:他主管的交通局征稽所擅自将良石堡镇的摩托车养路费征收承包给社会闲散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乱收费致死人命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作为主管领导的陈某没有及时将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处理妥当,而被“无为”问责免职。

君山区一位了解整个事情来龙去脉的中层干部对记者表示,整个事情比社会流传的版本要复杂一些,但陈某作为分管领导,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中确实存在一定的无为、失职行为,这也是他和交通局长陈某、良石堡镇党委书记刘某等四人一起被追究责任的根本原因。

“陈副区长受到这样的处分太可惜了,如果他的政治意识强一些,这个结果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当地一位熟悉他的普通干部对记者说,“他是一个事业心和责任感都比较强的人,在基层凭自己的工作业绩干到这个位置非常不容易,就因为这件事处置不当,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真是可惜啊!”

“对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出台‘问责办法’的目的是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加快岳阳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因此,对于无为或失职干部,只要他们的行为损害了群众利益,不管他过去功劳有多大,现在地位有多高,后面背景有多复杂,我们将问责到底。这是我们问责的原则。”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说。

“过去组织部门更多的是给干部戴‘帽子’,现在我们将依据‘无为问责’办法,对那些不思进取、不为民谋利的人摘‘帽子’。”岳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荣华对记者表示,“通过这样一个方式,我们既要选拔、激励一批有为干部,同时也要淘汰、惩处一批无为干部,让那些混日子的‘太平官’和守摊子的‘庸吏’无处遁形。”

“不干事不行,干不好事也不行”

一代名臣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既展示了其政治抱负和开阔胸襟,同时也赋予岳阳这座地处湘北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独特的城市品位和精神气质。国家提出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更给岳阳这块充满“忧乐情怀”和“求索精神”的历史名城带来难得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强劲态势,在新一轮区域经济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岳阳必须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在中部城市中实现率先崛起。”易炼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一严峻挑战面前,我们深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这就需要我们时刻保持‘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进取意识。”

盛荣华认为,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关键在人、在领导班子、在干部队伍。近年来,岳阳市广大干部严格要求,尽职尽责,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很大贡献。然而,也有少数干部缺乏责任感,事业心不强。他们认为,只要不违法违纪,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谁也奈何他不得,“太平官”照当。

湘阴县一中原校长张某因缺乏驾驭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不强,导致领导班子不团结,在教职员工中没有威信,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同时因本人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需要,致使本单位工作平平,干部职工情绪大,社会反响差,经过湘阴县组织部门和教育部门座谈走访和调查核实后,对张某启用“无为”问责程序,并最终被降职使用。

岳阳市劳教所三大队教导员易某因为“接受劳动人员家属的宴请,并与劳教人员一同进餐”以及“值班时一名劳教人员脱管20分钟”被通报批评,责令检讨。他说,“当时,我想和这个吸毒人员的家属拉近关系,做好帮教工作。但从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个标准来考虑,还是不接受宴请为好。”易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易说,“我做错了,就必须认错,吸取教训。我的事情发生后,警示了我自己,也教育了全所干部,所里的干警在政治敏感性、责任心上加强了。”

盛荣华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些人,必须给予足够的制度约束,对于那些工作中确实有失误、失职的,必须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我们的最终目的是鼓励广大干部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奋发有为。

在岳阳市南湖广场,一位张老伯在接受记者随机采访时竖起大拇指说,现在岳阳最受关注的就是“无为”问责了,这个事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好事,我们的腰杆也挺得更直了,如果发现有领导干部不作为或对群众态度不好的行为,我们可以直接向市问责办投诉处理中心投诉。有了这一办法后,机关办事比以前好多了。

岳阳在“无为问责”上动了真格,各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了。岳阳市委组织部纪检组长兼问责办公室副主任周立社告诉记者,通过这样一些举措,激励他们想干事、能干事和干成事,让他们深刻感觉到了“不干事不行,干不好事也不行”。

2005年7月至12月,岳阳市问责办投诉处理中心已受理举报投诉信件523件,接待来访人员1640人(次),电话7100多个。共问责处理71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36人,一般工作人员27人;免职20人,引咎辞职1人,降职使用4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通报批评20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5人。

问责之路仍任重道远

从2003年非典时期中央和地方十数位高官先后因失职而去职,到最近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的引咎辞职,官员问责制度一直成为社会评议和关注的焦点。如何把官员问责与惩处“不作为”官员有效结合起来,建设权责统一的责任型政府,许多地方也正在进行积极地探索。

海南省2005年1月正式公布实施《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明确要对效能低下的庸官问责。

2005年5月,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的“治庸”计划,梳理出18类属于“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部平庸行为,并通过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办法,集中进行整治。兰州市“治庸”计划实施以来,已有80名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平庸行为,受到相应的惩戒和组织处理。

2005年10月24日,深圳当地媒体公布了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由此拉开了深圳“治庸风暴”的序幕,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不过,与以上各地方的问责实践相比,岳阳在问责的方式、对象和范围上进行了一些积极和纵深的探索,按照“无为问责”制策划者易炼红的话说,那就是问责方式已由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问责对象已从追究有错官员重点向无为干部深化;问责范围则从生产事故多发部门向其他领域和部门推进。

湖南省委党校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王学杰教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问责制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官问责制度,岳阳市结合本地情况推行的无为问责制度,表明我国地方政府正在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正在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到责任上来。这种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利于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干部的权力与所负有的领导责任是辩证的统一,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湖南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廖小平教授表示,岳阳实行“有错无为问责”制度,可以让广大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更加科学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加奋发有为地投入到经济建设实践中。但“无为问责”毕竟是一个崭新课题,它的成熟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最后,廖小平教授对记者说,“当务之急是要对现实问题和难点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最终为依法问责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施这一办法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在‘无为’问责的操作环节、落实渠道和运行机制的完善上下功夫。要注重充分发挥广大老百姓的参与积极性,在时机成熟时,探索建立一个‘人民问责’政府的制度,让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当地政府的行政进行问责,最终建立一个监督机制完善和干部群众互动的‘问责’制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