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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将新改建农村公路一百二十万公里

2006-0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6日电(记者冯蕾)要想富,先修路。今天召开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福音:“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县乡公路将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将达120万公里。届时,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都将基本实现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
青路或水泥路。

据介绍,“十五”时期是我国历史上农村公路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五年全国新改建农村沥青和水泥路30多万公里,有278个乡镇和3.6万个建制村实现通公路。但是,目前全国仍有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农村公路中四级和等外路占将近九成,砂石路占七成以上。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今天指出,“十一五”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时期,当前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凡是还没有制定总体规划的省份,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小城镇和山水林田发展规划,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目标和重点;要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为主、统筹安排、社会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不仅要“通路”,而且要“通车”,要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货运便利化,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

据悉,今年是我国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第一年,国家将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同时还将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

编辑点评建设农村公路是建设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努力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里程不断增加,密度不断加大,同时也应当注意:建设农村公路一定要处理好维护农民利益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要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实用路”、“安全路”、“资源节约路”;不强行摊派、集资,不随意降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总之,我们的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追求数量的扩张,而且要更多地关注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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