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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道德量化考核

2006-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曹建文 我有话说

据媒体日前报道,某省一地方高校从上学期开始,为该校2万多名在校大学生建立道德考核档案,把学生考试是否作弊、借他人财物到期是否归还、日常是否有不文明行为、择业时自荐书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记入

学生档案,毕业时一并提供给用人单位参考。依据这个道德量化体系,学生总评的诚信基础分为100分,其中学习诚信评价、经济诚信评价分别为30分,择业诚信评价和纪律诚信评价各为20分。按得分情况,学生的诚信被分为四个等级,凡是被评为较差两个等级的学生,无缘参加任何评优活动。

笔者推测,该校推行道德量化考核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道德打分记录在案,并提供给用人单位参考,从而以直接影响就业这一“硬约束”,来“激励”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进而提升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水准。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似乎原本复杂、抽象的思想道德教育就变得简单而具有可“操作性”,这从学校管理的角度而言无疑具有“合理性”。但问题是,仅有好的出发点是否能达到好的结果?“化繁就简”的思想道德路径选择是否符合道德教育的基本规律?用量化考核来“激励”是否能培育出道德上的“完人”?

道德是从生活内在的价值上自然地规范人的关系的原则,它更多地依靠人的自律来起作用。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实现道德规范的内在化,即按照某种特定的道德标准,用教育的手段使被教育者内心建构起一定的道德人格。道德评判虽有一些大致的标准,但人性的复杂决定了根本无法用简单而易操作的量化指标去度量,譬如对人的“善恶”、“是非”等的评价根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限定。道德量化体系却试图通过量化打分的形式,将所有教育对象按照某一特定的道德规范培育成道德的“完人”,这可能达不到道德教育和促进道德规范的内在化的目的,反而可能会把道德建设与功利动机联系起来,从而诱发道德虚伪和道德双重人格。

道德量化体系背后的激励机制所隐含的评奖、评优和奖学金等因素,无疑使这种道德教育路径的选择很难洗脱功利化的嫌疑。而如果道德的教育被打上功利的烙印,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是将会引导学生更加自觉地“趋利避害”,导致道德投机主义的盛行。同时,按照一种简单的道德标准对学生进行量化打分并记录在案,使一些学生因某时的一些偶然道德失误而被打入另册,不仅有失公允,而且会对大学生健全的道德人格的培育制造障碍,影响大学生正常道德人格的形成。

大学生的道德培育是一个极其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它不仅与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大学生个人性格紧密相联,任何力图将其简单化操作的尝试都应谨慎,再谨慎。在这方面,少一些功利的“刺激”和“诱导”,多一些心灵的“培育”和“熏陶”,或许更为关键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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