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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意义及其构建

2006-02-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余惠芬 唐波勇 我有话说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从加强农业、搞活农村、致富农民入手,率先推行农村改革,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工业化、城市化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这既是一个有利于“三农”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的战略机遇期,

也是一个容易忽略“三农”问题、导致社会各类矛盾凸显的社会敏感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指针。

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而又特殊的过程。建国后,为了能够快速有效地实现强国、自立的目标,我们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目标的赶超发展战略。然而,重工业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与当时的资源禀赋状况相冲突,使重工业优先增长无法借助于市场机制得以实现。解决这一困难的办法就是做出适当的制度安排,通过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把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化的资本积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工业化初期我们实行的是以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在这一关键时期,要防止出现贫富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问题,否则会导致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前几年,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下降,农民收入徘徊不前,城乡差距不断拉大。正是基于此,党中央及时提出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迅速出台了一系列重农、惠农政策。2005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2.5%,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三农”工作迈入新境界。

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这是对邓小平“两个大局”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格外引人注目。毋庸置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成为我们规划未来五年农村发展战略的一个新路线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它的提出及付诸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其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扩大内需、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最应启动?需的地方就是农村,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创造需求,有效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然而,“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部分地区和人群停止发展,它的核心是“共同”,是使所有人能够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共同提高发展的能力,共同促进发展的水平,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赋予广大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平等的发展能力,平等的享受发展的成果,弥合城乡差距与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其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

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或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探究。

从理论层面上看,建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从思想认识上明确以下三点。其一,三个文明共同发展、三位一体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主要是物质层面,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就精神文明而言,而管理民主则属于政治文明范畴。其二,加强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决条件。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将带来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加速发展。只有以上这些农村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城乡差距才有望逐步得到缩小,农村的面貌才会迎来新一轮的历史巨变。其三,把发展农村科技教育与壮大农村应用人才队伍看成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21世纪最宝贵的、最稀缺的资源就是人才,在广大农村地区更是如此。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农村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农村专业化高技能和实用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性因素。

从实践层面来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须从可行性、可操作性角度来考量。在这一层面同样存在以下三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一,主体性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在于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激发,要从群众最愿意、最迫切需要而又能做成的事情做起。如果农民的“话语权”不受尊重,其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淡薄,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没有一种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没有一个良性与稳定的心理预期,就不可能有农村真正的变革与发展。当然,确立农民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主人翁地位与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是不矛盾的,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必不可少的。其二,初始性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从哪里入手寻求突破是非常关键的。以农村道路、电网、自来水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运动是我国当前最能产生效果的措施,应当成为我们建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突破口。其三,规划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快城市和郊区统一规划,实行城乡一体化,通过现代化交通,把城乡连接起来,市区和郊区统筹规划,商贸区、工业区、休闲区、农业区、生态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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