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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18个字也是好作文

2006-0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黎英 我有话说

邻居家的小孩儿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一天,她拿着一篇刚写完的作文向我求援:“阿姨,我的作文还差18个字,老师说这次作文没有200字就不算,还要重写。可我只写了182个字,剩下的我怎么也想不出来了。您帮我添点字吧!”我翻着她稚嫩而流畅的小文,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再去添补了,可孩子那眼中分明流露着的饱受作文字

数规定折磨的神情,以及动容的哀求,竟让我恻隐而无奈地替她提起了笔。

这事,不禁使我想起了小侄儿写作文时常常冒出的一句颇有些少年老成意味的“作文作文,难死小孩”的话。我真的不曾想到,在各种条条框框的要求下,我们的这些原本可爱,原本充满好奇,爱问爱说的“小孩”、小表现家们,一到了要他们用拼音或文字去表达,去作文的时候,竟如那一江明澈的春水却被罩了一层雾一般地愁云满面了。他们的口中满是“老师说”怎么怎么写,“老师说”该多少多少字等等。如此这般的方法、规矩充斥了我们的“小孩”的脑海,他们还怎能像平常说话那样兴之所至、畅言淋漓呢?

平心而论,老师之所以这样,也不是全无道理。清人姚鼐就曾认为“古人文有一定之法,有无定之法”。作文既然有“法”,那作文教学授之以法,约之以法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正如已故著名语言学家、语文教育家张寿康先生所说的那样:“要重视文章法则的研究”,“为初学写文章的人提供学习要领门径”。所以,从文体、结构入手训练学生的写作,讲究先收再放,也就是说,让学生先依据基本的结构形式、文体及写作的字数等等要求什么的去做,再讲写作文的“放”,也包括思维的天马行空、内容的推陈出新等等,就仍有相应的意义。所以,大教育家蔡元培才认为这种“由简而繁”的传统训练方式,“确是一种学文的方法”。但若指导、要求得过死,只重字数和形式,忽略了内容对容量的实际需要,以至于演变成上述的如果“没有200字就不算”,那就完全失去了传统教法关于“先收再放”的应有意义,而步入了近似现代“八股”的歧途了。

作文是学生用以传真情达真意的一种写作训练,当力避无病呻吟。那种造成学生只是为交卷完事的八股式训练的僵死的规矩,是无法让学生在写作上终生受益的。要让学生的手跟心相应,自由驱遣语言文字,想写个什么,笔下就写出什么,在纸面上是一篇文章,照着念出来就是一番话。“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有多少话,就写多少字。

作文是为了让学生懂得写作是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的手段之一,是如同说话一样自然的事。这就需要在实际教学中尽可能地放手,好让他们舒适、自由地去表达,不仅喜欢写,而且乐意写。作文教学的过程,就是努力把学生吸引到这一活动里来的过程。因此,不拘形式、不拘字数,有时还可以不限时间地为其自主作文创设有利情境和广阔空间是十分切要的。

总之,作文教学同语文教学的整体一样,都是系统工程。从某种角度讲,作文教学在整个基础教育中或许有如夯实语文素质基础的作用。要真正让写作成为学生的表达之需,交流之式,还需要将作文规则之门开得更大一些,让五彩缤纷的生活成为学生习作的源头,从而让充满生命灵韵的文章牢牢扎根在作文教学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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