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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实现环保事业新目标

2006-0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春天即至,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近日,记者就如何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实质,认真落实《决定》提出的目标和各项任务等问题,采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周生贤指出,《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发布,对于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决定》全面提出了在环保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任务。首先,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在环保领域的集中体现。其次,集中力量解决城乡、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利于“五个统筹”,将有力地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第三,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决定》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要求“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体现了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强烈政治意愿。《决定》是一个总结过去、指导当前、筹划未来的文件。《决定》针对环保执法、体制、机制、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破解之策,力度空前,令人鼓舞。

围绕七项重点任务,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周生贤认为,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环保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决定》确定了环境保护的七项重点任务: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这七项重点任务带有鲜明特点:一是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将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将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二是坚持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历史任务。《决定》第一次将农村环保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要求着力解决土壤、农业和村镇污水、垃圾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乡村环境整洁。针对“十一五”能源工业快速发展的特点,对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确保核安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根据城市化快速发展的状况,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资源开发规模大、人与自然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对生态治理、生态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七项重点任务,兼顾到城乡环保协调、区域环保协调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三大环保领域的协调,覆盖面之广在环保史上还是第一次,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已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

周生贤认为,这七项重点任务都相互关联、十分重要,必须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但从阶段性的工作来看,又必须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尽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要将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当前我国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今后5―15年,污染压力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始终是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域。要将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是因为喝上干净的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而且相对其他污染因子,水污染问题又最为突出、最为紧迫。环保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七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实实在在的在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务中不断突破,在抓落实上看能力,抓实干上看素质,抓细节上看水平。

确保如期实现《决定》确定的目标

周生贤认为,积极的环境目标可以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但脱离实际的环境目标就是“空中楼阁”,结果会让人民群众丧失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两大基本矛盾:一个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另一个是经济快速发展与人口增长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我国的环境保护也面临着三大矛盾: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与环境资源支撑的矛盾十分尖锐,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与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矛盾十分突出,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与当前环境管理严重滞后之间的矛盾十分明显。确定环境保护的目标,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各个方面的因素,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社会需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相一致,坚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与改善环境质量的长期性相统一。

未来15年,是我国加快城市化的重要时期,是基本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时期,是环境压力最大的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决定》提出的目标,是一个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水平相协调的目标,是一个积极向上的目标,是一个有所作为的目标,也是一个必须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因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的目标。这个目标充分体现了国家的决心、人民的意志和时代的要求。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实现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更要看到实现目标的难得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

周生贤说,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必须依靠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增强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让经济发展停下来,搞环境保护是行不通的。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绝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盲目发展,否则,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人与自然的严重失调必将危及社会稳定和谐,甚至影响文明的进程。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地中海文明兴衰的教训必须汲取。

《决定》将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反映在指导思想中,体现在基本原则中,落实在具体任务中。指导思想强调,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原则强调,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决定》将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单列一章,从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三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决定》将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将环境准入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将环境管理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是保障科学发展的有力武器。

周生贤最后说,《决定》的发布,启动了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新引擎。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将《决定》规定的各项任务转化为实际行动,完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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