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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禽流感防控新措施

2006-0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2月17日电近日欧洲的希腊、意大利、斯洛文尼亚、奥地利、德国和保加利亚等国相继发现禽流感疫情后,为遏制禽流感病毒在欧洲的扩散,欧盟16日出台了新的禽流感防控“指导性方针”。

该“指导性方针”规定,一旦某家禽饲养场出现高致命性禽流感疑似病例,该饲养场的所有家禽须接

受隔离,并进行室内饲养,所有人员、动物、车辆、禽类产品、动物饲料及其他一切有可能携带病毒的载体都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出饲养场。如有关疑似病例得到确认,应立即对饲养场内的所有家禽、鸡蛋和其他禽类产品进行销毁,饲养场内房舍和用于运输家禽的车辆应接受彻底消毒。在有关销毁和消毒程序完成后21日内,严禁在疫区饲养家禽。

此外,在旧的“指导性方针”基础上,欧盟在新措施中进一步明确,将出现禽流感病例方圆3公里内的地区列为“保护区”,将方圆10公里内的地区划为“监控区”。“保护区”内的所有家禽必须在室内饲养,区域内所产的禽类制品须经严格检疫程序后方可销往区外。在“监控区”内,加强家禽饲养场的卫生消毒管理,区内不得进行活禽交易,并严禁在以上两个区域内猎鸟。同时经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设委员会”16日批准,欧委会决定在“监控区”外围再增设A、B两个“危险区”,扩大对禽流感疫情的监控范围。

截至目前,欧盟国家发现的禽流感疫情还仅局限于野生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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