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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西部农村孩子告别学杂费

2006-0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策划:周迅 采写:黄卓 魏雯 我有话说

王蓉: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系系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教育财政,劳动经济学,教育政策分析。

教育周刊:从新学期开始,在西部12个省和中部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三个自治州面积超过685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学生将告别学杂费。这意味着国务院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开始正式实施,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是一个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请您谈谈,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率先免除学杂费有何意义?

王:我觉得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首先,它对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的义务教育均等化。在西部农村,过去学校的很多费用是由老百姓直接承担的,这一政策实施后,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教育负担问题。从这点来说,这项政策是从体制上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是有利于在学校内部形成健康的激励机制,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以前,我国的教育经费供给机制是多元化的,经费的保障程度不够,而且在个别地区影响学校贯彻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这项政策从经费的保障机制入手,从根本上扭转了这种局面。

第二,从农村发展的角度看,这项政策将减轻农民教育负担,从而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据初步测算,免除学杂费后,农村小学生每年生均减负140元,中学生每年生均减负180元。这就使农村家庭直接受益。

第三,从科教兴国战略的层面看,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要解决城乡发展的差距问题,最核心的是解决农村地区人力资源的发展问题。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让农村孩子都能受到更好的教育。

教育周刊:这项改革在五年内将累计增加投入2180亿元的资金,这对基础教育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巨额投入。现在社会比较关注如何管好用好这笔投入,您觉得怎样才能确保所有的经费都能落实到位?

王:这实际上是三个问题:(1)资金到位的问题;(2)如何“管好”资金的问题;(3)如何“用好”资金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这次改革方案中提出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布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虽然过去几年中我国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了相关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投入,但是各级政府经费投入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不容易问责。这次改革从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入手,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的不同内容,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这将从根本上有助于解决投入不足和资金到位的问题。

关于“管好”资金――也就是避免资金的截留、挪用――问题,目前有两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第一是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在支用这项中央专项资金时要在银行开设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县级财政部门支用这项中央专项资金时要在银行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相关资金的管理。第二是加强教育预算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全面编制农村中小学预算、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实际上,自“九五”以来,我国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于农村基础教育投入,陆续实施了一系列大型的包括“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各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经验,具有比较扎实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

目前,最有挑战性的是关于“用好”资金的问题,也就是这2000多亿资金最终在多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及其家庭的教育负担,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机会均等化,而且更为根本的问题是这些投入在多大程度上转变为农村孩子的知识和技能的所得。“用好”资金的目标不仅涉及到技术和操作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教育过程、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制度的问题。

教育周刊:为了确保政策能够惠及所有相关学校,不留一个死角,您觉得政府需要建立怎样的保障机制或监督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王:第一,现有的改革方案中对此十分重视,例如明确提出“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的各项要求。另外,最近,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4个配套文件,涉及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公用经费管理和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管理等。这是从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上避免出现的可能问题。

在现有政策制度基础上,未来应该更加重视采取横纵向交叉的监督机制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纵向上,也就是在政府体系中,要形成足够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具体政策执行者的积极性。从横向上,要使社会各有关方面广泛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当中,特别是让最具发言权的家长和孩子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使政策的监督检查更富有成效。这里还应指出的是,这一政策的执行涉及到五级政府,而且中国有着全世界最大的义务教育系统,学生与学校数量众多。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会出现一些问题,用建设性的眼光看待这些现象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教育周刊:改革后,免杂费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免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家庭贫困中小学生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小学每年每名学生补助70元、初中140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确定。有人担心,这些地方分担的经费对西部某些贫困地区来说是否依然是比较沉重的负担?您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

王:这次新机制的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是“经费省级统筹”的新说法。从政策设计角度讲,如果西部省级政府能切实担负起这一责任,则相关问题比较容易得到解决。但是众所周知,我国省以下财政体系并没有完全理顺。因此在未来一两年中,需要密切关注的就是省级政府的行为。

另外,关于所谓“负担”的说法,我认为这其实涉及到地方财政支付能力与对于教育的支出意愿和努力的两个问题。这里我想应该澄清的一点就是,人们谈到西部地区财力匮乏时,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地方政府的本级财力,这是不准确的。在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中,存在着大量的上级转移支付,尤其是西部贫困地区的财力自给率很低,财政支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我所知道的一个县一年的本级财政收入不到一千万元,每年财政支出达到一亿元以上。因此考虑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可支配财力指标才是更加准确的地方政府财力衡量指标。除了地方财力的问题以外,中西部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对于义务教育的支出意愿和努力问题也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思考。而且我们不仅应该关注现状,还要将在现行体制下如何促使地方政府切实在本地区贯彻“以人为本”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制度建设作为下一步重点研究的问题。

教育周刊:学杂费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借读费等。目前,在一些地方的中小学,依然存在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那么对学杂费的减免会不会导致乱收费等现象再度反弹?如何应对?

王:实际上,我国教育系统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努力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需要认识到,从源头看,经费不足是导致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原因,以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基建经费并没有完全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范畴。这次改革与以往不同的就是明确以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供给水平为核心,特别是明确以全面均衡地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目标,努力建设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如果政策实施顺利,学校方面向学生及其家长转嫁经费的压力就会减小,这将从源头上解决乱收费的问题。

但是,未来需要密切关注发展性教育支出带来的经费需求压力。教育的现代化、规范化和趋同化带来了教育成本加速上升的压力;我们需要未雨绸缪,从经费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作出理性的安排,否则这种压力可能会溢出而再次转嫁到农村居民身上。其次,目前需要加速规范农村教师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等问题,理顺学校和教师的激励机制。第三,随着教育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教育的差异性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将增加。这种需求如何在学校内部安排,也是影响学校收费政策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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