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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民政协的行动纲领

2006-03-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孙承斌 张景勇 顾瑞珍 我有话说

团结和民主――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人民政协新的历史使命。

初春三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的中国,正在谋划又一个五年发展蓝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立刻吸引海内外关注的目光。

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

展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充满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的《意见》,总结历史、放眼未来,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认识不断达到新的境界。把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加以集成,用以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希望人民政协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团结群众、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2006年1月1日,全国政协礼堂喜气洋洋、暖意融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这里举行新年茶话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热情洋溢的讲话,赢得阵阵热烈的掌声。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

从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宣告新中国的诞生,到全国人大召开后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从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庄严地写进宪法;从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中共中央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50多年来,伴随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共产党对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认识,也在不断达到新的境界。

历史忠实记录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政协事业认识的发展轨迹: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用独创性的思想指导了人民政协的创立和发展。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形势、结合新实践,进一步丰富发展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研究探索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2004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作出的重大贡献,全面总结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原则、工作要求。

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把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进行系统的概括、总结,将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用文件形式加以集成,使之成为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新闻组组长卞晋平说。

新的历史方位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关键时期的一系列重大课题,人民政协自身建设面临的挑战和考验,都呼唤从战略层面推进政协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这是一组让人动容的数据――

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3年内,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共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12900多件,立案12300多件。仅去年一年,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就提出了46份专项建议和调研报告……

大至为“十一五”规划建言、为构建和谐社会献策、呼吁南水北调工程尽快动工、建议加快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小至倡议推行储蓄实名制、推动开辟公交车专用道、疾呼禁止牲畜私宰上市……从经济到社会,从国计到民生,50多年来,人民政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命运始终与国家、民族的发展紧密相连。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把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运用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同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所要解决的重大历史课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关人士指出,“这就是党中央提出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的根本原因。”

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重任在肩。

应该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政协肩负的职责相比,人民政协工作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处。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如何拓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发挥作用的领域、加强政协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界别特点和优势、实现更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等等,都需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人民政协自身建设面临的挑战和考验,都呼唤我们必须从战略层面,大力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实现新的发展。”有关人士说,“中共中央《意见》的颁布实施,从制度上、政策上和理论上为人民政协工作新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各级政协已经初步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闪烁的亮点辉映人民政协辉煌的前程。《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政协工作的原则、任务和履行职能的程序、机制,是指导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这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唤。

一个个思想深刻、富有新意的观点,一段段内涵丰富、振奋人心的论述,如同群星闪烁,辉映《意见》全篇――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意见》鲜明地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重要成果。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见》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意味着,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被纳入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布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意见》揭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和谐社会内在的本质联系,深刻指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这就意味着,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是人民政协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是指导政协发展的纲领性文献――

《意见》用7个“坚持”,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7项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是人民政协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重要保障。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这是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重要原则的确立,必将有力推动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

这是催人奋进的阵阵号角――

《意见》近一半的篇幅,对人民政协如何履行职能作出规定,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意见》明确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序,深刻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意见》规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明确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意见》对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这两种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基本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

这是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动员令――

《意见》第一次明确政协自身建设的内涵、基本要求和4个重点,对各级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开展工作提出了7个方面的要求,强调要努力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与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与全国人民一道努力,人民政协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写下了光辉的篇章。中共中央《意见》的颁布实施,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大的发展奠下基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政协迎来更加辉煌的未来……(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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