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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五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 二○○六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06-03-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5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达到31627.98亿元(不含债

务收入,下同),比2004年增加5231.51亿元,增长19.8%,完成预算的108.1%;全国财政支出33708.12亿元,比2004年增加5221.23亿元,增长18.3%,完成预算的104.5%。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080.14亿元。

分中央与地方来看:中央财政总收入17249.7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2581.02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84.11亿元),增长17.6%,完成预算的106.4%。中央财政总支出20249.41亿元,比2004年增加2388.87亿元,增长13.4%,完成预算的105.4%。中央财政赤字2999.62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000亿元减少0.38亿元,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为1.6%。地方财政总收入26565.72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4158.13亿元,增长18.6%,完成预算的107.2%。地方财政总支出25646.24亿元,比2004年增加4340亿元,增长20.4%,完成预算的103.5%。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919.48亿元。

2005年中央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实施稳健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情况较好。2005年,中央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取向,实施了以“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稳健财政政策。中央财政赤字预算3000亿元,比2004年减少192亿元;压缩国债项目资金规模300亿元,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国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5231.51亿元,增长19.8%。2005年,中央财政比预算超收1619亿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共328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出和解决历史欠账。

――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05年财政支持“三农”力度大、政策实、措施强,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就达2975亿元,比2004年实际执行数增加349亿元,增长13.3%。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财政为此转移支付662亿元,比2004年增长26.3%。免征农业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28个,8亿农民受益。认真落实“三补贴”等政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于粮食直补的资金达到132亿元,比2004年增长13.8%。支持农业和农民长远发展,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国债项目资金达812.78亿元。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2005年全国财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3649.27亿元,增长17.1%。其中,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1623.59亿元,增长10%。二是支持加快教科文事业发展。2005年全国教育支出3951.59亿元,增长17.4%。中央财政负担的教育支出384.38亿元,增长15.9%。其中,中央本级教育事业费338.64亿元,增长17.2%,高于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三是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2005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026.99亿元,增长20.2%。中央财政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四是保障国家政权建设。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专款48.1亿元,有效改善了基层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条件。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5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143.71亿元外,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达到7329.97亿元,比2004年增长21.6%。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3812.72亿元,比2004年增长46.4%,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深化财税等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税收制度改革成效明显。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省级政府已经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机构分设、职能分离的任务;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500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36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1%。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19亿元,支持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安置职工55万人。

――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财政监督不断深化。2005年共查处有问题资金606亿元,核减和收回财政资金159亿元,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266亿元。审计发现的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0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2006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总收入19272.04亿元,比2005年增加2022.25亿元,增长11.7%。中央财政总支出22222.04亿元,比2005年增加1972.63亿元,增长9.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950亿元,比2005年预算减少50亿元,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预计进一步下降到1.5%。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债项目资金600亿元,比2005年减少200亿元(其中取消代地方政府发行国债100亿元),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5568亿元,比2005年同口径增加2954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安排,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5423.38亿元,增加3795.4亿元,增长12%;全国财政支出38373.38亿元,增加4665.36亿元,增长13.8%。

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安排12%,一方面是考虑了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预期指标,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了各种减收因素。

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和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2006年中央财政支出安排将着力调整支出结构,有保有压,保障公共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开支,向农业、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和群体倾斜;向科技创新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倾斜。着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着力促进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支持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政权建设。

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6年预算

根据2006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将狠抓税收、非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确保落实“五个统筹”需要,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新的政府收支科目,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狠抓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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