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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法

2006-03-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从浙江一到北京,楼忠福代表就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法的议案。

楼忠福代表是浙江广厦集团的董事长,这位草根出生的民营企业家一直惦记着他的农民兄弟。“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我国农村和农业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楼忠福坦言:“但是,我

们必须清醒看到,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严重滞后,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城乡‘文化差距’继续呈现扩大之势。特别是目前农村迷信、赌博等不良现象十分普遍,给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带来诸多问题和隐患。”

楼忠福认为,切实解决农村“文化短缺”,缩小城乡“文化差距”,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关心农村文化生活,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也应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管理转化。必须通过法律规范建立、完善解决农村“文化短缺”,缩小城乡“文化差距”的规则,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促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为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法。以法律的手段,规范各级政府文化投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推动城乡文化事业协调发展。

他关于制定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法的议案的主要内容有:实行农村文化投入财政预算制度、建立农村文化建设基金制度、实行农村文化活动补贴制度、实行农村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实行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准入制度以及使文化下乡活动制度化等。

“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没有新文化,就没有新农民,也就没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急需文化建设法。”楼忠福坚定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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