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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2006-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9日至10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政治性、思想性和针

对性都很强的报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对报告进行了修改。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向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盛华仁说,到大会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和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共1006件,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03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件。议案数量比上次会议的991件略有增加。这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提出议案比以往更加重视,议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1003件法律案中,有541件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占总数的53.9%。经过逐件分析,大会秘书处建议,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在明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会后这个报告将印发全体代表。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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