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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6-03-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一方面,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荣辱不分、是非不明、美丑不辨的现象,群众对一系列不道德的现象、行为非常反感。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新阶段,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思想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地进步,不断地提出更高的要求。”3月22日下午,主题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网上座谈会一开始,中宣部宣教局副局长董俊山就向参加网上交流的网民点出了举办此次座谈会的背景。

这是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网上谈系列活动的首场座谈会,直播室设在人民网,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伦理学会联合主办。本报光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精神文明网、央视国际网、中青网和新浪网、搜狐网、中华网联合进行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直播。

这一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引来了近9万网友在线参加讨论。

“是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风气就会下来?现在社会风气、道德观和荣辱观倒不如以前,到底谁该为此买单?”

“如何评价‘荣者吃亏,耻者暗笑’的现象?”

“很多方针和政策,到了基层往往变调,这次提社会主义荣辱观到底如何落实?”

网友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嘉宾们的作答一个比一个精彩。

中国伦理学会会长陈瑛的解答令人信服:“道德一般应该和经济水平相一致,但是在社会大变动时,有时候会出现背离,‘衣食足’并不一定‘知荣辱’,需要我们大家不断努力。”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主任葛晨虹教授针对网友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一种荣辱观表达的价值观真正转化为一种社会风气,除了宣传、教育这些手段外,还要特别注意加强社会的赏罚分明的体系,要有法制支持保障的立体的、全方位的社会荣辱导向机制。要让全社会成员都感受到“有德者光荣、高尚”,“无德者受贬、耻辱”。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要害在践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介绍,打消了许多网上留言的网民关于荣辱观教育会不会一阵风的忧虑。

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冯刚向网民解释了教育部出台的青少年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的立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应该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要引导他们把认识转变到具体的行动,落实到学习和日常生活当中。荣辱观教育还应注意与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日常的管理相结合、与校园的实际建设相结合、与学生的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师德建设相结合,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教材、引入课堂,通过我们的课堂教学不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周长奎表示,团中央将动员全国的青少年成为贯彻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力军:“从去年开始,团中央在全国7千多万团员中开展了增强共青团员意识的教育活动。现在,我们将把这项活动和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结合起来。”

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王卫国介绍了妇联系统的设想:“妇联组织长期以来,在城乡开展了和谐家庭建设、学习型家庭建设、平安家庭建设等一系列‘美德在家庭’主题活动,效果较好。我们将继续把这些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工作载体,同时也要设计一些新的载体和平台。”

两个小时的网上交流过得很快。“通过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形成有利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会环境”,成为嘉宾和网友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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