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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集证据将被排除

2006-03-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据新华社 我有话说
凡是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收集的证据,检察机关将视为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今年重庆检察机关将把刑讯逼供作为侦查监督重点,并从中深挖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

为严防冤假错案,重庆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凡是以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

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必须依法予以排除;对于其他未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收集的证据,必须依法重新收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对因排除非法证据而达不到起诉条件的,将作出不起诉处理或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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