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籍化管理:解决邹春兰式难题

2006-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曾毅 通讯员 王占武 我有话说

邹春兰曾获得多枚举重金牌图片来源:新京报

3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他从有关媒体上看到了有关邹春兰的

报道。关于运动员的就业安置问题,国家一直很重视和关心,并已陆续出台了很多文件,规定为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和上学给予优待,推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等等。“运动员的就业安置是优秀运动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总局解决当中的一个问题,也是解决当中发现的一个难点问题,”冯建中说,“关于邹春兰的情况,我们希望有关方面给予关注。我们不会忘记为国家做过贡献的体育工作者和优秀运动员。”

邹春兰面临的生活窘境及由此引发的对运动员应加强文化教育的思考,使邹春兰现象成为改变现有体育管理机制的动向之一。

曾经的举重冠军生活窘迫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吉林省梅河口市女青年邹春兰因体质突出,在专业教练的训练下很快成为吉林省举重项目的优秀运动员,并多次代表吉林省参加全国比赛。在她的成绩簿上记录着辉煌:1987年9月,在全国举重冠军赛上取得抓举第二名、挺举第一名;1988年秋天的全国举重冠军赛上,夺得44公斤级的抓举、挺举、总成绩3枚金牌,其中挺举总成绩打破了世界纪录;1990年11月的全国举重冠军赛上,打破48公斤级全国纪录。1993年因伤病邹春兰从心爱的举重项目上退了下来。

退下来的邹春兰在远离了人们的视线十多年后,再一次成为人们的焦点,原因是现在的她生活窘迫,在长春市一家大众浴池从事搓澡工作,月收入不足500元。

那么,这十年里,邹春兰又经历了怎样的变故?

按当时的规定,邹春兰只能从举重队出来另谋职业。考虑到实际情况,吉林省体育部门将邹春兰安排在体工队食堂做服务员,一直到2000年省体工队食堂改革,落聘后的邹春兰在得到近8万元的补偿金后,才算正式从体工队出来。“8万元在现在看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吉林省体育局一位同志告诉记者:“听别人说邹春兰拿到钱后也做过生意,不过她不善此道。”而邹春兰这种现象,“吉林省可能就她一例,”这位同志说。

3月31日,吉林省体育局就此事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邹春兰离开举重队后,回到她的老家吉林省梅河口市。在吉林省举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领导协调下,梅河口市文体局将她安排到市业余体校担任女子举重队的教练员。体校内部规定,根据教练员带队成绩来确定编制问题,而业绩并不理想的邹春兰于2002年秋离开了体校。

邹春兰的窘境是怎么造成的

“我现在只有不到小学3年级的文化,拼音都不会。”邹春兰的现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据悉,目前我国的体育体制,实行的是县市业余体校、省级专业队与国家集训队三级培养训练体系。这个“一条龙”运动员培训体制已经运行了50年,在帮助中国体育事业迅速崛起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回避的矛盾。

相当多的人认为,在现行体制下,体育部门、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都背负着沉重的运动成绩压力。这就造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非常关注运动员的比赛表现,而普遍忽视运动员文化等方面的培养,运动员无法像同龄人一样接受正常的文化知识教育,一些运动员退役后连普通初中毕业学生的文化水平都不具备。运动员继续深造学习及进入社会之后的就业、发展有很大困难,运动员思想和心理压力很大。

很多人据此呼吁,忽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全面发展,不符合现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并建议相关体育管理部门加强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提高文化素质,同时,针对退役运动员开展专门、免费的技能培训、职业教育,让他们拥有体育运动之外的技能,并建立和完善运动员救助机制。对于为体育事业作出奉献或退役之后生活困难的运动员,实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经济援助制度。

有专家认为,应该把带有严重“计划性色彩”的“安置”措施变为“再就业”政策。具体建议是,为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并通过财政统筹、社会捐助、提取体育彩票公益金等途径尽快建立退役运动员创业基金。

吉林省教育学院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教师指出:除了邹春兰文化水平低、日常训练任务重之外,她个人对自己未来的“打算”有所缺失,也是导致她退役后生活陷入窘境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出现的类似邹春兰现象,更多是个体差异的原因,把退下来的运动员无法适应社会需求全部归罪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并不准妥。这位人士同时表示,全国的运动员成千上万不计其数,即便是计划经济体制,大多数的运动员退役并未陷入邹春兰般的“窘境”,这是事实。

在写成这篇稿件时,记者上网查询了一些退役后冠军的现状,发现有人把退役者归结为5类,即从政、商艺、深造、任教及其他。无论哪一类,都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

学籍化运动员管理,使邹春兰现象不再发生

吉林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峰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强调,邹春兰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吉林省体育局及相关领导非常重视。而吉林省对运动员的管理改革,特别是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问题,吉林省有关方面一直非常重视。他们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改革,得到吉林省、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与支持。

据李峰介绍,运动员管理改革试验近10年,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于2005年5月9日,由吉林省体育局联合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人事厅等7部门制订下发了《吉林省学籍化运动员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按细则的要求与规定,吉林省内的运动员,特别是优秀运动员,基本都会进入吉林省内体育高校在役就读,并最终取得大专或本科教育证书。“吉林省现役优秀运动员或一般运动员,基本上都是吉林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生。”李峰说:“从吉林省体育管理层面讲,‘邹春兰现象’,至少在吉林省不可能再发生。”

近年,吉林省还提出“文事武取”的理念,即在平时的工作、管理和训练上,不断增加文化和科技含量,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既为现在的运动员出成绩考虑,也为日后就业作准备。

无论怎样,邹春兰现象敲响了退役运动员出路的警钟。吉林省体育局首先对媒体关注邹春兰表示感谢和欢迎,认为这种关注能督促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也能向全社会表明运动员退役就业安置的困难,求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如今,吉林省一方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三金一保”政策(实行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自主择业退役经济补偿金和伤残互助保险),一方面依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吉林省体育局近期将出台关于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办法。

链接

■新中国建立以来累计退役运动员总数在30万左右。我国90%以上的运动员是从少儿开始投入专业训练的,运动员每周要进行30-40小时的训练,这样无法让他们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好学业。

和足球、篮球等市场化程度高、运动员收入高的项目不同的是,对像柔道、举重这样观众很少,很难进入市场,又不易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普及的项目,运动员很难在市场上获取经济收入。中国每年退役的3000到6000名专业运动员中,有40%左右难以按时适当安置。

■专业人士提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退役运动员出路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将专业训练与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多方开辟退役运动员就业门路;大力推广学校办体育;改革专业化的体育训练体制。

■江西:为了鼓励退役运动员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目前具体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正在加紧酝酿,相关政策预计年内正式出台。对于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实行的一次性净尽补偿由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成绩奖励和养老保险费四部分组成,补偿标准将根据江西实际情况,由体育局、财政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

江西每年需要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在60人以上,其中一部分进入专业队担任教练和在体育管理单位担当行政人员外,大部分退役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回到入队时户口所在地等待安置,随着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后用人自主权的独立,通过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手段安置退役运动员将越来越难,走市场化的路子,保证运动员队伍入口、出口的畅通是必然趋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