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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用全社会的力量

2006-04-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曾毅 本报通讯员魏静 我有话说

这是一种反差:高森林火险林占全省森林总面积的76%,平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6‰,仅为全国平均数的六分之一。

还有一个称得上奇迹: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从未发生扑火人员伤亡和森林火灾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事故。

25年的防火路,吉林省走得坚定而执著。

举全社会之力铺

防火天网

在吉林省抚松县万良镇仁义村,村主任张福荣正在忙着指挥村民张贴森林防火宣传告示,叮嘱采山货的村民不要带烟和火种,一面挨家挨户地查看柴禾堆和炉灶,告诉食杂店主提醒买烟的人不要在野外吸烟。

张福荣是吉林省森林防火系统最基层的指挥员。在吉林省,从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村主任到各市(州)、县和森工企业的林业局长、林场场长,每个人身上都有森林防火责任。这就是吉林省独特的“七长”负责制度,实行领导政绩考核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制,使得森林防火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

吉林省的森林防火不仅“惊官”,而且“扰民”。汪清县出现了“十户联防”的群众性森林防火组织。他们以林区村屯每10家农户为一组,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的房舍、村边林地、田边地头的生活用火和生产用火。这种群众联防的形式,已在全省林区普遍实行。

同时,登记承包沟系入山人员,每年在防火图上标明种参点、养蛙点、种山野菜点,检查管理生产和生活用火;建立坟头档案,谁家的坟头烧纸起火就追究谁的责任;登记林区吸烟人员,教育他们不要在野外吸烟用火。针对野外吸烟引发火灾比例较高的实际,吉林省政府从1987年开始每年都发布《命令》,明确规定,在防火戒严期内,凡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实行“四个一律”的处罚,即:对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对非公职人员一律从严给予经济制裁,对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借传统方式做全方位监测

长白山林海深处辉南县青顶子山上,有一个高高的?望台。?望员名叫鹿占国。自他1989年来这里后,?望台就成了全家人的事业。先是妻子跟他,后来大儿子毕业后来到了山上。最后,小儿子也上了塔台,一家人执着地守望?十几年。在吉林省,有1000名?望员,守护着492座?望台。

?望台实现了防火期内对火情全方位、全天候监测,平均覆盖半径8.7公里,做到全省林区基本无盲区。吉林省还有3.7万名地面巡护人员,在进入林区道口设置检查站,严格火源管理,检查火种、烟火,禁止火源入山。吉林省敦化航空护林站有3架防火直升机,进行空中巡护、机载作业、吊桶灭火,使全省地空立体消防体系初具雏型;建立全面覆盖的森林防火的通讯系统,利用电话、手机、电台、报话机等,实现全省林区通讯无盲区,为火情发现的汇报和扑救情况及时反馈等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保障。

重拳出击建预警机制

吉林省在全国首创并全面实行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即按照气候综合区划和森林分布状况在全省划分了25个监测区,每个区选择1个林场设置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大气温度、大气湿度、降雨量、风速、风向等指标,通过软件计算出火险等级。

有了预警,吉林省又明确了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单位)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要根据预警信息做出应对性行动的标准,实现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运行机制,在森林火险监测的业务应用和响应机制方面填补了国内林火管理的空白。这也标志着吉林真正把森林火灾纳入了“公共突发事件”范畴,真正引入了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原理和机制,由传统的森林火灾风险的经验性应对向森林火灾风险的科学化管理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

据统计,近5年来,吉林省森林火灾平均控制率为5公顷每次以下,2小时扑灭率稳定在86%以上。与上一个25年相比,由于连续实现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省累计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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