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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等学校人才竞争的秩序化

2006-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海星 我有话说

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给高校带来一个普遍问题,那就是师资的匮乏,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匮乏。因为国内衡量一所大学的重要参数是博士点、硕士点、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的数量,而这些参数的实现必须具备充足的高层次人才,没有这些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流大学的目标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导致了各大学之间激烈的人才竞争。人才

竞争本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无可非议,但这种竞争应该是有序的,应该在秩序的框架内进行。现在的问题是,有些高等学校尤其是一些新建院校或发展中院校开始不择手段地招揽人才,称之为“挖人”,高价购买者有之(许多学校明码标价,院士、教授、博士价格各不相同),所谓人才共享者有之(绝大部分学校人才共享是不可能的)。这种无序竞争给每所学校带来的压力是沉重的,“挖人”和防止被“挖”已经成为各高等学校管理者一项重要的工作,甚至成为某些高等学校难以承受之累。

高等学校人才的无序竞争状态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这种危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层次人才迅速向大城市、沿海城市集中,边远省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等学校深受其害,这些学校往往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培养出有限的高层次人才,一夜之间被其他学校挖走,使这些学校的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受到沉重打击。

二是涣散人心,在教师队伍中制造不公平。各高等学校为了招揽高层次人才,为了保住自己的高层次人才,想方设法提高这些人的待遇。这当然亦无可厚非,但是,人们对公平的理解往往不在于自己取得了多少,人们不会从自己收入的绝对值来评价环境的公平与否,人总是有攀比之心,这不是用一句打破平均主义的口号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当大多数在第一线承担繁重教学任务的教师拿不到这种高待遇的时候,长此以往,人心的涣散就是不可避免的,人们会把这种状况视为环境的不公正,从而影响教师的工作热情。

三是教学质量出现滑坡。在无序竞争的状态下,许多本不具备招收硕士生、博士生条件的学校也获得了相应的学位授予权,这些学校很难保证这种高层次教学的要求,因此,教学质量的滑坡就是不可避免。特别是某些以非正常手段取得学位授予权之后,人才回流或外流的学校已经不具备带学生的能力和条件,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四是师资队伍不稳定。高等学校人才的无序竞争在导致人心涣散的同时必然导致队伍的不稳定,人心思动,考研、读博成为风潮。考研、读博本来是一件好事,但问题在于有些人的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途径脱离原单位,待价而沽。许多高等学校出资培养的博士,毕业后拒不返校,另谋高就,这不但直接侵犯了原单位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了师资队伍的稳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走向市场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人才流动是伴随着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正常现象,对人才竞争情况的杞人忧天是错误的。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对这种情况给与过多的行政干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做的与应该做的是否应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呢?首先,应尽快出台高等学校人才流动相关规范,制止不正当竞争,特别是要打击人才的虚假流动,制止高价挖人的行为。其次,在相关政策上要对高等学校人才流动给以正确的导向。例如,是否可以考虑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管理,不能把我们所有的大学都办成科研型的大学,都办成以培养博士生、硕士生为主的大学。引导各高等学校准确定位,制定自身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第三,修订学位点申报制度,不允许以人才共享的形式申报学位点,设定学位主要学科带头人在申报学校的工作年限,设定学位点主要学科带头人在所批学位点的持续工作年限。如果该学位点的主要学科带头人调离本学位点,则应立即取消该学位点的学位授予权或重新组织申报评估。第四,立即开展学位点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不能允许学科建设的一劳永逸。对于那些已经不具备条件的学位点必须予以取缔,保证教学质量。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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