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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本化理论的法学基础

2006-04-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曾因提出“消费资本化理论”而荣获“2005年中国十大财智英才”的陈瑜教授日前又推出《消费资本化理论与应用》(广西科技出版社出版)一书。该书系统阐述了消费资本化理论形成的社会经济背景、历史渊源、理论结构、核心内容、数学模型、物理模型、法学基础等。其理论基本内涵为: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商品后,企业应把

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消费者。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成为一名投资者,即消费变为资本。作者认为,由消费到资本的转变,首先形成一种债权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其次,是一种储蓄行为和参与企业生产的投资行为,各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法律应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及其意志自由。再次,法律要保护市场运行规则的顺利实施。这一理论不但对法律提出了新课题,而且对市场主体的道德观和荣辱观也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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