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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认为产权社会化是一种必然趋势

2006-04-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林广瑞在新一期《河北学刊》(2006.2,双月刊)发表题为《论产权社会化》的文章,分析了产权社会化的内涵、表现、特征、实质、演进轨迹等问题,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类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都应该是使产权社会化的主张。这里,“产权社会化”是指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某一法定主体的私人性产权部分或全部地被社会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法定主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的趋势和过程。作者认为,在这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共同分享”包括由低到高的多种状态:第一,通过交易使产权在不同主体间转手、流动,更多的主体和社会成员实现对某项产权的“轮流”分享;第二,按照投资数额多少不同,对同一产权实行“有权利大小差异的”共同分享;第三,广义的所有权发生“裂变”,纵向分离出层次化的多项产权(狭义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等),使更多社会成员能分别拥有或行使不同层面的产权,从而实现对产权“纵向层次化的”共同分享;第四,建立公有制,实现“没有权利大小差异的”共同分享。在不同状态中,产权共享程度、共享中的公平程度是不同的,后者是产权社会化的最高形式。作者认为,产权社会化是一种必然趋势,是一条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能顺应,不能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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