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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会

2006-04-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护照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9号、第50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两部法律将分别自2006年11月1日和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作重

要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巴西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西班牙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西班牙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政府和法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指出,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他指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开展节能降耗的内在支撑和不竭动力。要实现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必须狠抓落实,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明确科技创新重点、重视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下工夫。

吴邦国强调,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他指出,本届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03年把修改义务教育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04年,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中,提出了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建议,并要求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

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于今年2月提出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

吴邦国在闭幕会上讲话时强调,“五五”普法工作一定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

吴邦国在讲话中对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他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把“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二要突出重点。他指出,从普法的对象来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只有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法、懂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从普法的内容来看,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依法按程序调解矛盾和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要增强实效。他指出,20年的普法实践告诉我们,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于实践的沃土中,生根发芽结果。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改进普法方式,着力解决与法治实践结合不紧的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得民意。

吴邦国最后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立法和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本次会议在继续审议修订草案的同时,还安排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报告。他指出,把执法检查、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既可以把各方面提出的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写进法律,提高立法的质量,同时也便于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深化改革。今后,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与省级人大的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立了视频会议系统并于今天启用。今天上午的闭幕会通过这个系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直播。各省级人大组织相关人员收看了今天的闭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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