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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众利益出发促交通发展

2006-05-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冯蕾 我有话说

省 部 级 领 导 访 谈

“交通部作为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之一,于2003年先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部将落实整改作为集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制定了664项整改措施,2004年12月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取得了成效。”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说。他指出,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必须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加强党在治国理政方面的先进性建设。对于交通部门,就要在不断推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实践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李盛霖说,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中,交通部门主要立足于三个服务。首先是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国省干线、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既快更好;二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各地通力合作,“十一五”期间将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使4.7亿农民直接受益;三是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从侧重于考虑交通基础设施的功能性和管理的方便性,转到更多考虑社会公众、管理对象的实际需求上。加强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水上搜救体系等建设,不断提高交通公共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国交通建设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5年建成高速公路2.47万公里,是“八五”和“九五”建成高速公路总和的1.5倍。港口发展再创佳绩,5年新增港口吞吐能力5.4亿吨。在公路里程增加、港口吞吐量增大的同时,如何实现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发展的质量。

李盛霖说:“很重要的一点,就体现在协调发展的理念上。”近年来交通发展的一个亮点是在坚持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更加重视解决支持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从2003年开始,交通部及时调整了投资,向农村倾斜。2003至2005年全国共新改建农村公路63万公里,比建国以来53年翻了一番。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之大、增长里程之快、经济社会效益之好前所未有。

而伴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必然涉及集资、占地、养护等多个问题。如何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此,李盛霖表示,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一要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三要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四要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线路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五要尽可能利用已有土源和料场,不乱采乱挖。李盛霖说,建设农村公路将遵循这样的理念:要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实用路、安全路、资源节约路;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各地在发展目标、技术标准、前期工作、施工管理等方面,不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从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出发,从当地公路交通发展实际出发。

“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体现在发展方式上,”李盛霖说:“这就要求坚持交通发展和自然和谐统一,将建设节约型、集约型和循环经济型行业的理念贯穿到交通发展的各个环节。”近年来,山区公路建设越来越多,地质地貌更加复杂,而长期以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中大填大挖习以为常。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交通部门从抓设计入手,以培训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为主要措施,积极推广“重视交通设施与自然环境和谐、减少大填大挖、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的新理念,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业工作中,落实到建设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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