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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承诺八件实事服务新农村

2006-05-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花雨田 我有话说

今后五年,交通部将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使全国具备条件的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除了“通路”,交通部还透露,“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实施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通过渡口、渡船改造和以桥代渡、以

路代航等措施,切实解决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水网地区、江河两岸和海上岛屿居民过渡难和渡运安全问题,让农民群众过安全渡、乘放心船。

要积极推进县乡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已有县乡公路的急弯、陡坡、险要路段及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逐步进行整治,提高县乡公路的行车安全性。

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做到路通车通,路、站、运同步发展,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合理安排线路,推广安全、经济、适用车型。同时,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让农民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

要不断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提高全国“五纵两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运行效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确保鲜活农产品高效、低成本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要有效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完善养护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要广泛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交通行业转移就业。通过各种措施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公路建设、养护和客货运输,结合行业特点,指导交通企业和单位对参与建设和养护的农民工、养路工,以及从事交通运输业的驾驶员、船员、车船维修工进行交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能力。要继续依托交通事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依法征地拆迁,确保农民获得合理补偿;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劳动保护制度;农村公路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当地农民工和运输工具,使农村公路建设的过程,成为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实实在在受益的过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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