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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七部门联手共治教育乱收费

2006-05-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5月29日电(记者王瑟)今年新疆将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这是新疆教育厅、人民政府纠风办、监察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等七个部门今日下发的《2006年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重点治理的是“以改制为名乱

收费”的七方面行为。

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地方和学校,除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收取寄宿学生的住宿费、代收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近年来,一些学校以改制为名,通过“一校两制”、“校中校”等形式,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所谓“一校两制”是指以体制创新为名义,在同一学校内分批次招收新生,而且按不同批次收费,而“校中校”就是一些名牌公办学校打着名校的招牌,利用名校资源办民办学校;从今年起,新疆不得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坚决不准搞“一校两制”、“校中校”。同时坚决纠正学校建设中的豪华装修,不允许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今年秋季新生入学时,新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择校生要纳入统一的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自治区规定标准,并要按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义务教育必须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规范高校收费。继续实行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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