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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启用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2006-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小润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日电(记者王小润)6月1日起,全国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但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这意味着选择电子客票的旅客登机更加便捷。

国家民航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说,航空运

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既可以在机票销售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还可以事后补领。原各航空公司自行设计使用的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即时废止。现行的民航纸质客票继续使用,并按原管理使用方式执行。

专家介绍,选择电子客票又不需要报销的旅客直接凭身份证领取登机牌过安检,省却一道程序。即旅客通过航空公司提供的专用设备自行办理换发登机牌等原本应由工作人员完成的值机手续。旅客将从最大程度上拥有挑选座位的自主权,从而实现一种自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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