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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慎独”

2006-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雷收麦 我有话说

自从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后,关于“慎独”、“慎微”、“慎终”等议论多了起来。

“慎独”,指个人独处时仍能严格恪守道德原则,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此

语出自《礼记・中庸》:“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思是在最隐蔽的时候最能看出人的品质,在最微小处最能显示人的灵魂,有君子之德的人,即便在一个人独处时,也会慎重行事,检点行为,不会因别人不在场或不注意而做有违道德之事。

“慎独”是儒家所倡导的一种道德修养境界,也是社会发展至今最为重要的自我约束方法之一。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曾经说过:“因为他无私心……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今天读起来仍然格外亲切。

我以为,诚如刘少奇同志讲的那样,领导干部、共产党员首先要“慎独”。一个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个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领导干部、共产党员首先应做到旗帜鲜明,身体力行。“慎独”就要求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能够说到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会上一套,会后一套;办公室一套,家里一套。我们必须看到,贪污腐败、跑官要官、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等,既是荣辱观念出现错位的后果,也是某些人没能做到“慎独”的结果。领导干部、共产党员的举止,既是社会的镜子,也是人民大众的表率,理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在公众场合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检点自己,就是出入“无人之境”时,在舆论监督不到的“盲区”,也应依靠“慎独”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这也应成为我们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不能做到“慎独”,阳奉阴违、表里不一、言行不一,甚至放纵自我、胡作非为、不能自律的人,当然不能成为我们的公务员。

古人云:“不知荣辱无以为人”。就是说一个人只有知荣辱、懂行止,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有取舍、识大体、合规范、守道德。老实说,鲜明地划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并不是难事,难的是能不能做到“慎独”。一事当前,先要分清荣耻,辨明是非,区分善恶,知道美丑。“慎独”,一方面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小事做起,善于“积善成德”;另一方面在任何时候都能严于律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培植高尚的道德情操。

“慎独”也是健全人格的表现之一。一个人如果不能做到表里如一,不懂自我监督,自我约束,那他的人格就是有缺陷的。加强“慎独”修养,学会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学会“三思而后行”,这是我们应有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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