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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架心桥

2006-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曾德军 本报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

明 查 暗 访 回 头 看

5月29日,江西省赣州市全长12.7公里、总投资1.2亿元的截污干管工程进入第三期施工。记者来到绿草如茵的滨江绿化带,几乎看不到裸土,听不到机器的轰鸣。赣州市环保局局长刘泽权告诉记者,这项工程是赣州市“碧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国内先进的大口径顶管技术和不排水下沉式施工技术,使整个工程在地底下静悄悄地施工,有效地减少了对沿岸街道和景观的破坏。他说:“‘碧水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城区居民乃至赣江中下游人民的饮用水质量,明年污水处理厂完工后,赣州人民将喝上甘甜清纯的饮用水。”

赣州是江西母亲河赣江的发源地,水环境状况不仅关系到全市800多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赣江流域千万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去年5月15日,位于城区饮用水源上游的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偷排高浓度工业废水,导致重大水污染事件,造成城区40万人饮用水中断22小时,居民争相抢购矿泉水、纯净水。在先进性教育征求意见过程中,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赣州市首创“销号整改”责任制――对编入台账的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整改到位、得到群众认可的意见和建议,方可在台账上“销号”;对群众不满意和不认可的,由专人负责追踪问效,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整改。赣州市在“销号整改”中,把改善饮水质量,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列为第一号工程,于去年8月开始实施“碧水行动计划”:投资近2亿元,兴建日处理能力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和全长12.7公里的截污干管工程;确定水源保护区域,在一级保护区内,不上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彻底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制度,达不到排放要求的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责令关、停、并、转,共取缔或搬迁了4家污染严重的企业,治理了8家排污单位;开展大规模的水源污染集中整治行动。

“碧水行动计划”架起了党和群众感情的桥梁。家住赣州市黄屋坪的市民温天翔高兴地说:“什么是‘群众满意工程’?老百姓活得舒服了、自在了,就是‘满意工程’。现在党和政府花这么大精力治理水源污染,这就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老百姓谁不满意啊?”在先进性教育的推动下,赣州市各级党组织都建立和推广了“销号整改”责任制,通过“销号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他们把征求到的57.7万条意见、建议精心梳理成15.69万个突出问题,已整改销号的问题14.31万个。目前,全市整改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对1.38万个正在整改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分阶段制定了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整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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