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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申请我“四大名著”为注册商标 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等对此提出异议

2006-06-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吴琼洁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本巨摩株式会社于今年4月份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了“西游记”和“水浒传”等注册商标――我国“四大名著”将可能成为日本企业的注册商标?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近日联合多家企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要求驳回日本巨摩株式会社关于“西游记”、“水浒传”商标注册申请。

介绍,日本巨摩株式会社在2004年3月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类(计算机游戏程序、计算机视频游戏机等)“水浒传”和“西游记”商标,并通过了初审。2006年1月14日,国家商标局发布了商标注册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为止。“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话,日本公司将合法拥有这些商标,因此这次联合申诉行动是理性和及时的。”联合申诉行动的法律事务负责人、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李永明说。

事实上,日本企业早在2002年就开始了对“四大名著”的商标抢注。日本光荣株式会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请注册“三国志战记”后,2003年又申请了“真三国无双”商标。2004年3月2日,该公司又相继申请了“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网络”、“孔明传”等系列商标。

有关人士认为,古典四大名著在中国具有崇高的文学地位和文化价值,被日本企业当作游戏商用开发将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不良影响。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动漫专业委员会的许建平说:“对于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来说,网络已成为他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通过将四大名著名称作为游戏、动漫商标使用,极有可能使广大青少年在还没有阅读四大名著的情况下,先入为主地接受日本游戏、动漫中所设计或构造的情节。这样,势必会造成广大青少年对古典文学名著在认知上的错误,将对传承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产生极大的影响。”

另外要引起警惕的是,相对于日企来说,我国国内游戏厂商对商标、版权保护不够重视,一旦四大名著相关商标被日本公司注册成功,将会使一大批国内软件产业、动漫产业无法开发和利用这些作品,将极大制约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中国企业提出商标异议后,将进入漫长的答辩期,这至少将减慢日本企业抢注四大名著商标的步伐。此外,中国企业正在酝酿的下一步法律行动是,要求国家商标局依法撤销日本企业已经注册成功的四大名著相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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