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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对待环境才能保证生态安全

2006-06-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冯永锋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4日电(记者冯永锋)6月5日是第35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是“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环保总局今日首次对外发布《中国生态保护》,全面介绍中国生态保护情况。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中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地区差异较大,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

未得到有效遏制,“只有友好对待环境,才可能保证生态安全。”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我国生态保护面临不少问题: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脆弱区占国土面积的60%以上;生态环境压力大,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单位GDP能耗、物耗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生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不完善,中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侧重点不同,缺少综合性的生态保护法;生态保护投入不足,资金投入少、投入渠道单一,生态治理工程效益有待继续提高;生态保护的科技及信息支撑薄弱,生态保护科研力量有限,难以为管理提供良好的支撑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以友好的行为对待环境,进而保障中国的生态安全,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国家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加大对重点区域和流域的重大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制定和完善生态保护经济政策,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机制;三是构建生态系统监测体系,提高生态系统监测能力,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建立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四是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理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五是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节约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六是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吸收国外资金、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公约,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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