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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2006-06-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6月6日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总结2005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的任务。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2005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

突破,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推进。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意义重大,务必取得更大的进展。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搞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东北三省与内蒙古东部地区经济一体化。扩展同东北亚国家以及港澳台的经济技术合作。(二)努力发展现代化的大农业。加强东北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经济政策,积极而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打造东北优势产业基地和知名品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强老工业基地发展后劲。(四)加快振兴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开展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抓好引进重大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五)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抓紧制定东北地区协调统一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补偿政策,建立东北三省的环境安全与资源安全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保护好东北地区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森林、湿地资源,治理好辽河、松花江的水污染。(六)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好地解决森工、煤炭、军工等困难行业、困难企业职工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支持东北地区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

会议要求,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振兴老工业基地各项工作,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要深入调查研究,着力突破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锐意创新,积极进取。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培炎,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和东北三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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