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二○○六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该《实施方案》规定,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期间,每月享受不低于一千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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