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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研究应以人文主义方法为主导

2006-06-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秀昌 我有话说

哲学史(学)是介于哲学与史学之间的一门学科,也可以说是哲学与史学的有机统一,还可以说哲学、哲学史(学)、史学是“三位一体”的。从当今学术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三分法来看,无论是哲学、史学还是哲学史(学),都属于人文科学。历史地看,古往今来的哲学史研究,既运用了哲学、史学的方法,又借

用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学科的方法。在西方,自古希腊以降,哲学史研究一直是哲学研究的主体。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史研究往往采用“我注六经”式的研究方法,尚没有明确的学科意义;而真正作为一门学科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是伴随着西学东渐而于19、20世纪之交,特别是于20世纪20年代以后逐步确立的。从方法论角度看,20世纪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经历了从以科学主义方法为主导到以人文主义方法为主导、以科学主义方法为辅助的转变,标志着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方法论自觉。

20世纪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主导范式是在一种客观主义的历史观指导下的科学主义方法。所谓客观主义的历史观,主要是指把历史事件(史料)当成一种不依赖人的意识或意志的客观存在,主张在历史研究中“价值中立”、“如实直书”、不偏不倚,将历史研究的目的看成是恢复或再现历史的本来面目,使历史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同一,相信历史有规律,有进步等等。这是采用自然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看历史的一种结果。在西方,以19世纪德国历史学家冯・兰克的实证主义史学为代表,他的名言是“事实是怎样就怎样叙述”;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也主张这种客观主义的历史观。在20世纪的中国,包括梁启超、胡适、冯友兰及包括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主要的一些历史学家、哲学史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种历史观。如创立新史学的梁启超希望“务持鉴空衡平之态度,极忠实以搜集史料,极忠实以叙论之,使恰如其本来”;初创中国哲学史学科的胡适主张“做历史的人,千万不可存一主观的成见”,并坚持“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为中国哲学史学科奠基的冯友兰虽然看到求“信史”有不少困难,但仍然追求跟客观的历史相符合的写的“信史”;马克思主义者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冯友兰都认为人类历史甚或哲学史都是一客观必然的辩证发展的过程。照此看来,研究中国哲学史,在方法论上就要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即科学实证的研究方法。事实上,这种以科学实证的方法研究中国哲学早已成为20世纪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主导范式。为什么各个哲学史家都称自己是在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哲学史,其结果却成就了各不相同的“中国哲学史”,而不像自然科学所达成的结果那样具有超越时空的客观性呢?这主要是因为,作为专门的历史学科的哲学史是属于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甚至社会科学存在着重大差异。而恰恰这就是持人文主义历史观的史学家、思想家所着重要强调的。

在人文主义者看来,历史事实并不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是人们的理解与解释中的存在;由于理解历史的人都有着自己的信念、动机、需要和希望等主观性的方面,因此,对过去的历史能够持客观、中立的历史学家是不存在的;研究历史即是理解历史,而理解历史即是建构历史,而不可能是简单地再现历史;历史理解其实也就是自我理解,建构历史其实也就是自我建构;历史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形成于主体间的视界融合之中……这就是说,“所谓历史并不仅仅是编年史和史料史,而是历史的意义的历史;不是器物的历史,而是赋予这些器物以意义的人的发展史……”(邓晓芒语)由此史观出发,在方法论上便会采用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诠释学等人文科学方法。在当代西方,在哲学及哲学史的研究中,直觉主义方法、现象学方法、解释学方法等愈来愈成为主导的方法。在现代中国,尽管在哲学及哲学史的研究中,人文主义的方法并未得到充分重视,但仍有不少哲学家与哲学史家加以注意。例如,奠定中国哲学史研究范式的冯友兰在坚持历史的客观性的同时,也看到了历史理解与解释的主观性、相对性和有限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历史相对性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中其实也包含着人文主义精神;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现象学、解释学的影响下,一些哲学家、哲学史家试图借鉴西方的哲学解释学,总结中国经典诠释学的理论体系和范式,建构以汉语言文字为特征的当代中国经典诠释学。美籍华裔学者傅伟勋所主张的诠释(学)方法,汤一介所倡导的中国解释学方法等,其实质就是在中国哲学史研究中要坚持人文主义的主导方法。这种对人文主义方法的强调、提升,以及对科学主义方法的限制,合于哲学史的性质和特点,标志着中国哲学史研究在方法论上的自觉,这也是今后中国哲学史研究所要坚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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