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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携货币进出境案大幅上升

2006-06-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张翼 通讯员吴越人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6月19日电记者张翼通讯员吴越人今天从杭州海关获悉,今年年初以来杭州海关已查获35起进出境旅客违规携带货币案件。截至目前,该海关在杭州空港、温州空港查获的违规携带货币案件大幅上升,案值超过800万元人民币,为去年同期的3倍。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查获该类案件急剧增多

,涉案金额数量较大,最大一起案件金额达到60万元。涉案人员多为短期内频繁进出境的旅客,以前往澳门赌博的短期旅客为主。近年来,我国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外出经商,旅游购物,探亲访友等活动日益频繁。其中部分公民因对我国关于货币现金进出境的规定不够了解而违规携带货币进出境,而另一些旅客则是明知故犯,采取藏匿和隐瞒不报等手段,企图逃避海关监管,因此涉嫌违规携带物品入境情事时有发生。

杭州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进出境前须了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遵守海关各项规定,通关时主动按规定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如有携带违规货币情事被查获,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因疏忽而违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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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出入境可以携带多少货币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公告,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同时,对于外币现钞,根据规定,旅客15天内首次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超出10000美元的,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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