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哲峰就此发表评论说,尽管《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是有关调查显示,上海有42%的企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过劳死”正开始威胁高节奏、高压力的都市人。如果对“过劳死”没有相关立法,“过劳”现象就不会得到有效的遏制,保护劳动者权益也完全有可能变成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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