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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人权两公约

2006-07-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军 我有话说

本报日内瓦6月30日电(记者刘军)正在此间举行的联合国首届人权理事会,29日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强迫失踪问题公约》草案和《土著人民权利公约》草案。《强迫失踪问题公约》草案获得全票通过;《土著人民权利公约》草案则以30票赞成、2票反对和12票弃权获得通过。加拿大和俄罗斯投了反对票。

《强迫失踪问题公约》有45项条款,包括缔约国政府必须对所有被拘留者进行正式登记;包括战争、战争威胁、政治动荡和紧急事件在内,都不能成为强迫失踪的借口;大规模或有系统的强迫失踪事件构成了相关国际法定义的危害人类罪,责任者必须承担相关后果;任何缔约国都不得送回、遣返、交出或引渡有明显证据表明处于强迫失踪危险中的人;任何人都不应当受到秘密关押;被拘留者有权享受正常的法律程序并定期与家人会面;家属有权知道被拘留者的下落。《土著人民权利公约》因牵涉到国家主权,谈判了11年都未能取得突破,这次终于在人权理事会的首届会议上获得了通过。

据悉,人权理事会通过的两公约将提交今年9月举行的联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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