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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渗透性

2006-07-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黄艳娥 我有话说

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当前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就必须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渗透性,将其渗透到业务工作当中去,渗透到制度建设当中去,渗透到舆论引导当中去,渗透到净化社会风气当中去,渗透到人际交往当中去。

思想政治工作

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是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也要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荣辱观教育渗透到业务工作当中去,让人们知荣知耻,扬善抑恶,不仅能够解决一些思想问题,提高道德水平,而且能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要大力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渗透意识,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的特点,找准荣辱观教育的切入点,将荣辱观教育贯穿于业务活动当中。如,在企业,要围绕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将荣辱观教育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评选先进、群众参与管理等各种活动当中去,引导人们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在学校,各科教师要充分挖掘教材中所蕴涵的荣辱观教育因素,通过分析政治历史事件、剖析文学作品、介绍学科的历史传统等引导学生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从而激发学生积极向上。

制度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保障,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制度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着很强的导向和保障作用,而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制度建设当中,又能促进制度的贯彻落实。因为制度是基于人的道德认识而建立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能为制度建设提供思想前提和基础;而良好的制度又能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供保障。因此,我们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制度建设中去,使各项规章制度都要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要求。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要使人们真正遵守制度,按制度办事,将制度转化为自觉行动,就要使人们理解、认识到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针对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制度实施的方法、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等,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讨论辩论活动的形式让人们更加透彻地了解制度的有关内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因势利导地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等荣辱观。在制度建设中,注意制度导向以及严格执行制度也很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标准,表扬鼓励“八荣”行为,制约惩罚“八耻”行为。如建立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机制,建立对于违犯制度规定者的惩罚机制,对先进者及时加以宣传,对违规者及时进行惩罚,使人们自觉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等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离不开舆论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新闻报道、专家点评、大众讨论、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典型。同时,要重视对社会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弘扬社会正气,鞭挞不良行为,扬善抑恶、褒荣贬耻。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的影响,加强网络荣辱观教育的渗透性,借助网络平台,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其中去,开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新领域。除了在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上增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内容之外,还要精心设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专题网站,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虽然我们的社会风气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西方各种思想文化的涌入以及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影响对人们的思想道德产生了较大冲击。以荣辱观教育为契机,抵制不良行为,净化社会风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理论宣传和文艺出版等要始终坚持唱响主旋律,积极创造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在全社会大力传播先进文化。要继续坚持“扫黄打非”,清除封建迷信,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要大力加强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各类社会文化场所的投资力度,使其发挥对人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还要积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

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与他人发生着这样那样的交往活动,而荣辱观便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相互交往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道德水平。要通过教育使人们明确交往规则,规范交往行为,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互助,抵制违法乱纪、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要通过各种社会文化活动,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人际交往当中去,促进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规范。(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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