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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保姆折射出的社会保障缺位

2006-07-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7月1日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某学者家做保姆的小王抱着雇主家的小孩和老乡轻松地攀谈。当几十位学者穿过她的身旁陆续走进逸夫会议中心时,小王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这些学者即将讨论的问题与她的生活状态息息相关――在这里召开的“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研讨会”上,一项有关北京市保姆群体社会保障的调研引发了学者们

的关注。

“社会保险?什么是社会保险啊?”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秦犁和一位来自河南的保姆之间,曾发生下面这番对话。保姆今年29岁,在北京作保姆已经7年。

问: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答:社会保险?什么是社会保险啊?

问:社会保险是由国家负责举办的一种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例,你每月缴一点钱,家政公司帮你缴一部分钱,等你老的时候每个月都可以领到一些钱养老。

答:哦,还没有参加。

问:那您一般采取什么方法来应付那些问题,比如,生病、工伤、以及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难?

答:存钱啊!我一般都会把每月剩下的钱存到银行,到需要用的时候再去取。

问:您为什么选择存钱,而不是其他的形式呢?

答:自己存钱比较靠得住,万一遇到大问题,就找老家的亲戚朋友借。

问:没有考虑过采取其他方式吗?

答:其他好像没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吧。

问:那您愿意参加前面提到的那种社会保险吗?

答:那每个月大概能领到多少钱呢?

问:每月发给养老金,数量比你当初缴的要多。

答:那我愿意参加。(想了一会儿)

这是为完成“北京市保姆群体社会保障调研”而进行的对话。本次调研的对象为北京市的部分保姆,包括住在雇主家里从事家务服务的住家保姆和不住在雇主家里而是定时上门服务的保姆。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方式。调查共计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数量为45份。

在被调查的45位保姆中,参加社会保险的(至少参加一项)只有7人,其中参加养老险的有3人,医疗险的有3人,失业险1人,工伤险4人,生育险0人,养老+医疗险3人,参加三种及以上险的只有1人。秦犁意识到:绝大多数保姆没有享有任何保障,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也多是参加某单一险种,这些险种很难对其工作和生活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此外,大多数保姆风险意识的极其淡薄令秦犁特别难忘。

93.3%的保姆对现有社会保险制度不满意

极其淡薄的风险意识,难道意味着保姆并不需要社会保障吗?

一位四川籍的保姆告诉秦犁,刚从老家农村到北京来做保姆时,自己对“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根本不懂。在自己的印象中“退休工资”、“看病国家补贴”都是城里居民才能享受的。随着对城里生活和保姆生活比较熟悉后,这位保姆说:“我们干保姆工作不同于在工地和饭店打工的老乡,他们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大得多,比如我一同乡在工地打工,腿被摔折。而我自己却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意外,因此对工伤保险没有多少要求。我最需要的就是医疗保险,因为北京看病太贵了,一个感冒就得花掉200多元。”所以,当被问及“您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吗?”,结果有86.67%的保姆(39人)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可见大多数保姆是有保障需求和意愿的。

“北京市保姆群体社会保障调研”是“中国农民工社会保护研究”的一部分。“中国农民工社会保护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共同主持,研究宗旨是全面了解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状况,评估农民工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及其影响,反映农民工的社会期望与诉求,评估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护覆盖范围的可行性及可能涉及的问题,重点探讨政府、工会、社区及民间组织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按照这一宗旨,研究者不仅要了解保姆群体的保障需求,而且还需要了解保姆对现有社会保险制度的满意状况。

围绕对目前社会保险制度的满意度,有93.3%的保姆(42个)表示对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满意,另外3位保姆也并非满意,而是“说不清”。

当问及不满的原因时,保姆们做出回答如下:个人缴费比例高(7人);保险流动性不强(13);保障水平低(2);补偿程序复杂(8);支付方式不合理(3);对社会保险政策不了解(9)。

由于对目前社会保险了解程度的局限,表示对目前社会保险制度不满意的保姆所指出的原因显然不一定十分准确。但在回答“您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时,保姆中有39位选择了“生活困难”这一选项。可见低收入使得保姆关注更多的是目前的生活问题,而对于社会保障则考虑得相对较少。

研究者希望保姆“按照重要程度对目前您认为最需要参加的社会保险进行排序”,结果保姆参加医疗保险的意愿最为强烈,其余社会保险按重要程度排序依次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

保姆该有怎样的社会保障

从保姆的保障诉求来看,大多数保姆是希望和愿意得到相关保障的,而且对于某些保障项目,如医疗保险等,她们的意愿非常强烈。是现有保障制度的缺陷使得他们的保障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这也造成她们对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从保姆的参保情况来看,不论是从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来说,现有社会保险制度对该群体的保障是非常有限的。即使少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保姆,其保障项目也是残缺的,不能对其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有力的控制。

作为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秦犁认为:现有的保障制度之所以没有形成对保姆群体的有效保障,其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保障制度安排和保姆群体的特征不相匹配――在保障内容上不切合该群体的保障诉求,在保障方式上不适应其就业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何伟说,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以正规就业群体为保障对象,保障制度也都是按正规就业的特点而设计的。保姆群体属于非正规就业群体,她们因而进入“保障遗忘的角落”。

该怎样为保姆群体设计适合她们的新的保障制度呢?

专家指出,第一,考虑到保姆群体的特征和需求,新保障制度应该确立“生存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在现阶段针对这一群体的保障制度可以是低水平的,但是一定要杜绝漏洞,切实满足其基本保障需求。

第二,不能盲目地以问题为导向来设计新制度,否则可能会造成新制度和已有保障制度之间的冲突,而且缺乏整体规划会造成保障制度体系的庞杂和混乱。

第三,在设计保障制度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到保姆群体的群体特征和特殊需求,加强保障制度中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的针对性,从而切实解决这一群体的保障问题。

第四,是将该制度作为过渡性制度还是长期制度,会对制度设计和它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产生影响。如果认为该制度只是短期的过渡性制度,那么在设计制度时就要考虑到和未来制度的接口,使其到时能完成平稳的过渡,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制度体系的震荡和影响。如果判断新制度是一长期制度,则应按照长期制度的方式进行设计。

依据保姆的群体特征建立一个区别于正规就业群体的差别性的保障制度,这当然不是对现有保障制度的完全否定,而是要改变现有保障制度中的不协调、不适应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非正规就业群体的保障制度。这一方案是根据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提出的“对农民工分层分类进行保障”的思路提出的。“为非正规就业群体构建专门的保障制度,这是社会保障事业走向更高发展阶段的需要,是国内保障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鲁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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