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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2006-07-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出席座谈会。温家宝通报了改革收入分

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有关情况。

座谈会上,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梅颖、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无党派人士陈章良先后发言。大家认为,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大家在发言中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中需要注意解决和完善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胡锦涛说,大家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出了很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研究和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胡锦涛指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是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收入分配问题,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强调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胡锦涛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工资体系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也有利于为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面临的情况相当复杂,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切入点,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实践中逐步探索、逐步推进、逐步完善。

胡锦涛指出,在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关注低收入群众的利益问题,使全体人民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为了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适当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照顾低收入者的利益,这次在考虑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时,要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同步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并注意提高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

胡锦涛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周密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

胡锦涛最后表示,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解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大家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联系广泛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建言献策。

王刚、华建敏、刘延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出席座谈会的党外人士还有张克辉、周铁农、张怀西、李蒙、张榕明和李重庵、杨邦杰、陈抗甫、刘亦铭、辜胜阻、袁隆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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