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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1961年3月,殷墟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2月,殷墟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2001年4月,河南省启动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2002年2月,殷墟申报文本递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02年6月,殷墟在第25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遗产预备清单。

2005年2月,我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递交了殷墟申报的文本补充材料。

2005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业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英文简称ICOMOS)派世界文化遗产评估专家对殷墟进行了实地评估。

2006年3月,根据ICOMOS的要求,我国向世界遗产中心和ICOMOS递交了殷墟项目的补充材料《关于殷墟价值、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管理的补充材料》。

2006年4月,ICOMOS世界遗产工作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殷墟价值、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管理的补充材料》。

2006年7月,在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殷墟获准进入世界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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