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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国企改革的重要措施

2006-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信清 我有话说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在京召开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前期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经验,研究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不断深入。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会上指出,主辅

分离辅业改制政策总结吸收了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将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成功实践引入到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来,既着眼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瘦身”,又注重改制企业的发展,同时,强调体制机制转换和职工再就业,是一个兼顾多方利益,让职工共享改革成果的政策。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突出特点在于,一方面,这项改革涉及到国有企业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能够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产业、组织、产权、人员等项结构性调整,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辅业企业搞活和发展,建立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大企业实现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又避免将富余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而是利用国有企业的“三类资产”,通过改制为富余人员继续提供就业岗位,从而拓宽了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渠道,较好地处理了推进改革与社会稳定的矛盾。

邵宁说,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这项改革。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今后一段时间要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作为国有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在国家先后几次召开的全国再就业会议上,都强调这项政策是统筹考虑国有企业改革与促进再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正是考虑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能够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和促进再就业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一项在深化改革、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就业中加快改革和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国务院决定将这项政策延长到2008年。

邵宁说,三年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2006年3月底,全国共有121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涉及改制单位8547个,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96.9万人,其中,改制企业安置富余人员130.3万人。一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成为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的主要渠道,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找到了一个现实结合点。二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力推动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结构调整,提高了企业效率。三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为解决长期困扰部分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与存续企业并存的问题提供了现实途径。四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改制企业产权多元化和内部机制转换,辅业改制企业得到较好发展。

邵宁说,要进一步拓宽改革思路,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高度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消化企业的历史包袱。二是要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与推进企业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三是要通过产权制度和劳动关系的改革为改制企业注入新的机制。四是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实现主业与辅业双赢。五是辅业改制要与主业转换经营机制形成良性互动。

邵宁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实施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和旧体制形成的结构性矛盾。二是要加强领导,规范操作,既要在盘活资产的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还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不断提高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工作质量。要积极探索辅业资产进场交易、引入战略投资者,变“关门改制”为“开门改制”;要科学设计辅业改制企业的股权结构,避免人人持股和平均持股;要把改制与重组结合起来;要解决好改制中的遗留问题,不留隐患。四是要高度重视并解决好辅业企业改制后的发展问题,促进主体企业和辅业改制企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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