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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加大城区建设力度

2006-07-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苗家生 通讯员 见伟 我有话说

本报讯到今年年底,沈阳市三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工作将全面完成。

沈阳市作为建国之初就重点发展的重工业城市,为国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城市居民住房建设方面形成了很大的历史欠帐。在“八五”以前,城市居民住房的70%是棚户区或平房区,有的甚至居住在日

伪时期遗留的低洼易涝、阴暗窄小的陈旧房屋里。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沈阳市政府开始对全市危房区、棚户区乃至平房区进行改造,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特别是2001年以来,政府共投资120亿元,改造棚户区38片,拆迁安置居民12万户。

2005年初,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二至三年内基本完成全省8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工作要求,沈阳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内容拓展到了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并提出了“两年内全面完成沈阳市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经过反复核查认定,全市共排查出影响城市整体环境的棚户区、平房区及旧城区238片,涉及改造居民12.9万户。2005年,沈阳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工作列入为城乡群众办好的22件实事之一,仅用一年时间就提前完成9片计1.67万户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全市还在绿化、道路、村屯改造和商业开发项目中对大量的平房区、旧城区及村屯进行改造,改造户数5.23万户。全年投入改造资金总额达85亿元,共拆迁安置居民6.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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