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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资源大省做好资源节约文章

2006-08-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陈续 我有话说

本报合肥7月31日电(记者李陈续)即将过去的2006年7月,有两件事必将载入安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大事记”:一件是《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节约使用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此被赋予了神圣的法律责任;另一件是,经建设部批准,以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研发和制造绿色新型建材为主要内容的“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落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是全国第一个以政府引导节能省地型住宅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国家基地。

更具象征意义的是,这两件大事完全吻合了安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战略思路――通过政策、制度的创新,引领节约型社会建设;通过技术进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支撑作为资源大省的安徽积极主动做好资源节约这篇大文章。

“安徽是个资源大省,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都进入了加速成长期的地区,进一步发挥资源综合效益,挖掘节约的潜力,具有更加独特的意义。”据省经济委员会主任杨振超介绍,安徽不仅多种资源储量丰富,而且能源工业地位突出,到2005年,一次能源生产量已达6184万吨标准煤,煤炭产量8634万吨,电力装机规模1280万千瓦,发电量648亿千瓦时。与此同时,安徽积极贯彻“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针,大力开展以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原材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资源节约工作,全面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进程中,安徽把政策、制度的创新放在引领位置。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注重配套法规、政策的导向作用,除《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外,还下发实施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制了“十一五”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风电场工程、水资源、行业用水定额等科学规划,并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规划,对重点环节、行业、城市、园区、领域进行积极调控,落实节约型社会建设措施。仅“十五”期间,全省就依据相关政策组织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10户,环保设备25个,累计享受税收减免近10亿元,体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技术进步不仅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强大支撑,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基础。安徽及时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农业节水、污水治理和再生利用、绿色照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9项工程,组织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工业节水、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绿色再制造等新技术。在高炉煤气回收发电、煤矸石发电、联铸联轧、蓄热式加热炉、干法熄焦、75吨/时和130吨/时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变频调速、绿色照明、“油改煤”等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涌现出马钢、两淮矿区、海螺水泥等一批节约型企业,诞生了丰原生物能源开发、国风木塑新材料等全国领先的新技术运用项目。

据统计,安徽在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的同时,万元GDP能耗保持着年均13.9%下降幅度。全省县及县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9.3%。煤矸石利用率85%,粉煤灰利用率87%。冶炼废气利用率近75%。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9%的同时,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的单位能耗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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